乡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县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专项整治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深入排查整治我乡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领域安全隐患,乡党委政府决定从xx年x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打击、整治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全乡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企业监管台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秩序
1、坚持 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2、坚决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进行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 场所外存在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6、鼓励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经营 户到集镇边缘经审查 批准建一层建筑物卖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7、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暂扣全乡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专店、专柜)的零售许可证。
9、集镇所有零售店拆除招牌,停止营业。
10、对符合“两关闭”条件和自身存有其他安全隐患的零售店,责令停业整改或搬迁,逾期不改不搬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坚决予以关闭。
(二)加强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监管
派出所要督促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各使用企业统一建立《爆破施工日志》、《爆破设施方案试爆及技术交底表》、《培训记录本》、《协管领用发放登记本》、《炸药领用发放登记本》等台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在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要有民爆物品临时存放柜,民爆物品必须入柜;从4月1日开始,领用、发放、回收民爆物品及爆破作业要实行现场全程监控录像;民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发放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必须如实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要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视频巡查措施;要与每家涉爆从业单位、每名涉爆从业人员特别是曾经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及人员逐一签订具结保证书,保证不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要创新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监管手段,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民爆物品之前,要向所在地派出所的危爆专管民警,通过手机信息报告拟使用民爆物品的数量和使用地点。爆破作业完成后,要通过手机信息报告民爆物品使用情况和清退情况。
(三)严格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运输管理
一是要加强源头管理。派出所审核《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必须 见人、见车、见证件,凡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危货车运输、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没收并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加强路面管控。派出所、黄亭市交警中队、运管要根据部门职责对主要运输路线加强巡逻监控,对检查的危货车辆要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行为
乡政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工商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深入乡村基层开民行动,严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超规定存放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以及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行为。对证照过期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对无证无照销售经营储存的,一律没收产品并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乡政府x月x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告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前)
派出所、安监站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和危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并实现县、乡、村共享。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要按照“四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予以严厉打击,对拒不整改,拒不搬迁的经营户(专店、农村专柜),吊销零售许可证,情节恶劣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立案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x月xx日至x月x日)
乡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全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零售店审查批准,核发零售许可证并建卡立档,落实责任,专人监管,不定期抽查,对相关部门及各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务实、责任不落实的予以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安监站全体人员、综治办人员,下设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安监办。
(二)严格实行驻点督导。
行动期间,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对各村实行驻点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扎实开展暗访督查。乡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业暗访组,暗访组成员与其他工作脱钩,长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暗访暗查,暗访查出的问题直接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作为责任倒查依据。
(四)经费保障。乡财政下拨专项工作经费10000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从严从重责任追究。本次行动期间,凡是被暗访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一律实行事前追责。凡是发生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责。对许可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监管人员一律实施责任倒查,对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参股入股、受贿徇私等腐败行为要立案查处。对充当保护伞、讲情说情、干预执法的,要进行登记备案并公示。
(六)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行为,乡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制作动态台账,整改1起销号1起。
(七)广泛发动社会参与。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属实的,实施奖励。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迅速核实,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