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空间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xx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减量提升、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切实提高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监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户外广告商业价值和城市艺术品质的同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xx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各区人民政府(含xxxx新技术开发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市xx生态旅游风景区、xx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具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并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三)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此次整治工作以拆除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为重点,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思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整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推进全市户外广告减量、规范、提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沟通,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广告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整治任务与标准
此次整治工作任务为依法拆除中心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等区域内未经审批和已审批到期的户外广告设施,于xx年7月底之前完成。
(一)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各类楼顶户外广告设施。除对整幢楼宇具有自身产权(使用权)的单位,经批准可在楼顶设置1处本单位名称或者楼宇标志外,其他楼顶字块和标志予以拆除。经审批设置在居民住宅楼楼顶和其他位置的广告设施,到期予以拆除。
(二)依法拆除和整治未经依法审批设置的各类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擅自在非商业建筑设置的墙面广告设施一律拆除。现有商业建筑未经审批设置的墙面广告,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广告设置单位按照不超过30%墙面面积重新制订广告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对现有墙面广告进行改造提档升级。沿街经营单位设置门头条形电子显示屏,原则上位于其门面招牌下部门楣处,长度不超过10米,宽度不超过0.5米,相邻门店设置门头条形电子显示屏必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超出规范的予以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予以拆除。
(三)依法拆除三环线内(含两侧)未经依法审批设置的立柱广告。已审批的,到期后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予以拆除。
(四)依法拆除路名牌灯箱广告和客运出租汽车招手停灯箱广告。
(五)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设置的广告牌以及单位指示牌、标志牌。
(六)依法拆除各类灯杆道旗广告。全市举办重要会节活动,经审批后可临时在部分道路和区域内设置灯杆道旗广告营造氛围,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
(七)依法拆除(清除)全市道路、桥梁、交通护栏、树木以及供电、通信等设施上设置的布标条幅和张贴、悬挂、喷涂广告。
(八)清理整治工地围墙广告。清除在城市道路中间的工地围挡上张贴、喷涂的宣传标语和画面。道路两侧工地围墙广告画面应当四周留白、不超过围墙表面积的三分之二,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50%,并不得发布本xx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宣传广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予以整改。
(九)清理整治在建楼宇广告。利用在建楼宇发布销售广告的,可在在建楼宇外立面选定1处区域集中发布,同一楼盘内有多栋在建楼宇的,选择其中1栋集中发布,广告单个字块、数字大小控制在5米范围内,特殊情形不得超过6米。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利用在建楼宇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其他商业宣传广告的,依法予以拆除。
(十)整治门面招牌设施。规范门面招牌上发布的广告内容,门面招牌明显陈旧破损的予以更换,一店多牌的依法予以拆除。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各区组织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调查、建档登记,摸清各类违法广告底数,拍照取证后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对象。按照先主干道、后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的原则,逐条道路制订整治计划,明确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上述工作于xx年3月底之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拆除。各区对照制订的整治计划,督促整治对象于xx年4月30日前自行拆除或者整改。对未能在期限内拆除或者整改的广告牌、指示牌和标志牌,分区分批组织集中拆除行动。此项工作于xx年xx月底之前完成。
第三阶段:规范提升。市、区城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主干道、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组织广告设置单位对部分重要路段现有未经审批老旧商业建筑墙面广告重新制订设置规划,推进老旧商业建筑墙面广告改造提升工作,于xx年xx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对照各区整治计划对各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检查验收,此项工作于xx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五、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光清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委办公,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此次整治规范工作按期达标完成。
(二)依法整治。各区具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要以依法拆除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为重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利益大,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加大对违规和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又要维护相关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整治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制订户外广告集中拆除应急预案,依法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规划控制。市、区城管部门要根据《xx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xx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户外广告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美化与亮化相统一、安全性艺术性与建筑景观相统一的原则,组织编制城市主干道、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市城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两江四岸”、xx大道、xx大道、xx大道、xx路、xx路、xx大道等城市核心区域和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城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报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逐步提升老旧商业建筑墙面广告,各区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广告设置单位按照标准重新制订老旧商业建筑墙面广告设置方案,经市城管部门批准后,对现有墙面广告进行改造提档升级。
(四)规范审批。市、区城管部门要依据规划控制实施长效管理,保障规划的严肃性;要将相关户外广告规划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将户外广告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上网公示,确保审批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考核。市城管部门要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各区要加强日常巡查控管,及时查处违法户外广告,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巩固成效,防止反弹,真正实现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