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先进事迹
我是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xx,今年已经是我从警的第23个年头。从小我书读得不多,架打得不少,但我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做一个行侠仗义、惩恶除暴的人。于是我选择了警校,19岁从呼盟警校毕业,穿上庄严的警服,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穿上警服的第一天起,我就下定决心,无论何时面对犯罪,都要挺身而上。
20多年的从警生涯,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警察的情怀
刚参加工作,我被分配到哈克镇派出所,一个距离市区70公里的扎罗木德村警务室。还记得工作初期,每天面对一间办公室,一张办公桌,每天的工作要么是下乡拍照,要么就是调解矛盾,这跟我除暴安良的宏伟梦想完全不搭。曾一度,我对我的警察梦想和公安工作有了怀疑。后来我的师傅——赵玉军。看我的状态不对,跟我谈了几次话,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每个工作者就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而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一定要扎实,要真诚,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后来,我牢记师父的嘱托,调整了心态,迅速进入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状态。在哈克工作的3年时间,我和当地的村民老乡打成了一片,800多户3000多居民都认识我这个“片警杨子”,村民的大事小情我都尽力去帮忙。后来,我在村里搞联防群治、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时,村民也都积极响应和配合。也是这3年的基层工作让我明白了群众基础的重要性,只要你心系百姓,百姓自然会支持你的工作。
我曾与师父一起没日没夜地蹲守抓捕盗牛案犯,只有当我将百姓的利益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时,我才会深深懂得,原来,少年时的除暴安良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投射到现实中,警察的身份,成为我一生都不能割舍的情怀。
2009年夏季的一天,当时我还在建设派出所任副所长。值班时忽然听到窗外人声嘈杂,这时值班民警报告,辖区内有一家面包店遭到抢劫,女店主被刺伤。我立刻带队出警,刚跑出大门,就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站在街头,喉咙里发出阵阵惨叫。我一边安排女人的丈夫送她去医院抢救,一边向四周围观报警的群众了解情况。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一名20岁左右,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的年轻人闯入店中,企图抢劫并刺伤店主,店主呼救后该人逃离现场。时间紧迫,我马上将7名干警兵分三路进行围追堵截。几分钟后,对讲机里传来民警孙伟亮的声音:“杨所,公交站牌处有一名可疑男子,但不敢确定就是目标。”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马上命令三组合围。当我的巡逻车冲向公交车站台时,那名男子已经神态自若地坐在了公交车上,我将警车横在公交车前挡住它的去路,拉开车门冲上去用枪指着那名男子,让他慢慢站起身,双手抓住头顶的栏杆,这时其他6名警员也渐渐包围过来。简短的几句询问,男子谈吐如常,没有破绽。孙伟亮向我举起手铐悄悄示意,我轻轻摇了摇头。那是我从警以来最漫长的一分钟。要知道,在法律制度健全的当下,铐走嫌疑人容易,可一旦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抓错了人,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都不是我们民警能够承担得起的。就在与男子对峙僵持的一分钟里,我的目光已经将他浑身上下扫了一遍。忽然,我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滴指甲大小的血迹,就问他血迹来源,男子慌了,说是干活时不小心划破手留下的。我一把抓过他的手,两只手都完好无损。随即,又在他的口袋里翻出了口罩和手套。可疑男子被带回了派出所,很快就交代了罪行。
从接处警到抓获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只有十几分钟。派出所门外聚集了三四百名围观的群众,我走出去,说了一句:“案子破了,大家都散了吧。”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话音刚落,满街欢呼,掌声雷动,大家纷纷在为我和我的同事们鼓掌喝彩!那一刻,我忽然就被感动了。做为一名人民警察,抓罪犯,保平安,本来就是自己的职责分内之事,但是老百姓所回馈的,却是毫无保留的真诚。
说实话,那个瞬间,我的内心满满充盈的,全是作为人民警察的骄傲和自豪感。
20多年的从警生涯,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对职业的热爱
熟悉我的同事们都知道,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警用装备控”,每次出勤我都是全副武装,无论酷暑严寒。一次性束缚带、半指手套、加固警绳等,有些单警装备在基础配发里没有囊括,我就自己去找去淘去购置;击锤、警匕、t字棍这些沉重的装备有些民警出勤时不愿意携带,嫌太重,我却喜欢一样不少地全带在身上,有时候,越是这些小物件,往往能在紧急情况下派上大用场。
早些年,局里给派出所配发的伸缩警棍携带方便,2015年开始配发新式t字警棍之后,虽然结实耐用,可进攻可防守,但是携带起来有些麻烦。琢磨了很久,我从市场上买来一种铁环穿在腰带上,就做成了一个简易的警棍套,这下出警配戴警棍就方便多了。制式枪套只配一个弹夹,我觉得不够用,就把大家的枪套收上来,找手工制作店再缝一个上去。分局搞摩托车反恐演练,我带头负责参与;局里举办篮球赛,我带头组织训练。在建设派出所工作期间,我按照警用车辆规范标准,把所里制式警车的警报器、标识和警灯都配齐全,让建设所的警车成为辖区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有人会问我,做这些为啥?
那还用问?因为是对这份职业的热爱!
我爱警服,爱警徽,爱装备,爱百姓,爱所如家。但所有的爱,都起源于一个因素——因为我是警察!
调回城区派出所之后,不同于牧区人口密度小、交通不便利等特点,公安工作变得复杂起来。我一边加强城区治安巡逻,一边做学校的“护学岗”工作。因为身兼海拉尔三中、五中和胜利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我会每个月定期为孩子们开设法律讲堂,让他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懂得化解内部矛盾,用法律常识武装和保护自己。
20多年的从警生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畏与担当。
为了人民的一切,一切为了人民。平日里,我不擅辞藻华丽,更不擅豪言壮语,我只想实现这句承诺,也只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却没想过有一天会开出金子般的花朵。
2015年4月13日以来,因为我在成吉思汗广场砸冰救人的事迹传播开来,各级媒体对我进行采访报道,上级单位对我褒奖有加,“破冰救人的英雄”xx开始走进公众的视线,被冠以“英雄”的标签。就在前不久,我还被公安部授予“我心中的警察英雄”光荣称号,全国公安系统内仅有20人获此殊荣。
今天报告会的主题是向英模学习,领导让我来作报告我很荣幸,更多的是惶恐。来之前我问自己,我是谁?是英雄?是标杆?不是的,我内心知道,我不是的,我如何能担得起这么重的荣誉,因为我深知我获得的荣誉不是我个人的,这些荣誉是属于我们的集体和在座的所有公安民警。因为在我心中,警察就是英雄!
时至今日,我依然能感受到从冰河里爬上岸时身上那种刺骨的寒凉,那种从里到外都不由自主颤抖的冰冷。在和平年代,我从未想过“英雄”二字所承载的意义,我只记得,当母亲得知我跳水救人后匆匆赶来时,抱住浑身湿漉漉的我,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要英雄,我只要我的儿子!”一句话,一行泪,让我难过了很久,很久。从警20多年,出警数百次,救人十余次,面对无数次危险,我从来没有想过,在家人面前,我也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当儿子问我:“爸爸,如果重来一次,你还会下冰河救人吗?”我抹去眼角的泪水,坚定地对他说:“肯定会下去,因为爸爸是警察,要保护人民!”
也许,是因为从事了警察这个职业,就意味着无畏与勇敢;穿上了这身警服,就选择了责任与担当。我只是祖国千千万万人民警察中的普通一员,用忠诚去坚守,以热血去奉献。每当我想到在公安战线上那些已经牺牲的战友,很多没有声响的逝去,还有很多不能透露名字的丰碑,他们,才是最值得敬重的英雄!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未来的日子里,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做一名平凡的基层民警,为了百姓安康、国家安宁,奉献自己毕生的力量,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培养,也绝不会辜负百姓和人民的期望!
我不是英雄,我的名字叫——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