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治中国有感精选四篇
下面是小编为各位收集的观法治中国有感精选四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观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政论片《法治中国》,感受到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心里充满了安全感和幸福感,处于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得以免于战乱,免于颠沛流离,在广阔的天地间追求自身的理想,实在是幸福。
法治,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个人的生活幸福度,因此要把法治工作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如火如荼,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于不遵守法律甚至严重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害群之马,无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惩、毫不姑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切切实实把“法治获得感”渗透到百姓生活当中,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着民族复兴中国梦进发,党员干部应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
周恩来同志曾说,入于污泥而不染、不受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是最难能可贵的革命品质。而现在有的干部,被权利、金钱、美色所俘虏,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革命斗志,做出了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当看到郭伯雄、徐才厚的落马画面,心里唏嘘不已,曾经的他们,也曾为人民服务,受人们爱戴,而现在只能在狱中忏悔。为官者,应当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其位,谋其职,认认真真完成自己的职责。
中国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努力为法治中国奉献一份力量。
篇二
8月19日,六集政论片《法治中国》播出第一集《奉法者强》,该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追根溯源,回答了十八大之后为什么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时代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我国在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与法治关系的进程中,“摸着石头过河”,法治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为中国“巨轮”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在全社会激起强烈共鸣,折射出中国“法治时间”进入了新阶段。这五年,以法为凭,改革蹚过一个个“深水区”,啃下一块块“硬骨头”,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发出源源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车键”,奉法者强,全社会形成了最广泛、最牢固的共识。
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执政兴国的支撑。古今中外,人们在对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持续探索实践中,逐步认识到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方式。卢梭曾经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何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这就像古语一样,“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领导干部和立法、司法、执法者,一定要首先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做到知行合一、铁面无私、刚正不阿,让每一份合法财产得到法律的看护,让每一项合法权益得到正义的匡扶,让每一分改革信心和改革活力都有法治呵护。
当下,有少数干部身在法治,心却在人治,“特权观念”根深蒂固,一味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有的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把法律当成“权力的橡皮泥”,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甚至目无法纪,无法无天;有的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却没有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既不遵守国家法律,更不严守党规党纪,目无组织、我行我素;部分司法干部的能力、水平欠缺,司法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无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导致信访不信法、信条子不信“法律条文”等问题日益严重,等等,如果这样的干部多了,依法治国绘就的蓝图不仅不可能实现,更严重损害党的凝聚力与公信力。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治不仅是法律从业者的事,更不是局限于某个特殊领域的话题,法治是每个人的事,不仅保护众人的利益,也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法律要为执业者所尊奉,也要为民众所信仰,更要为掌权者所敬畏,这是国家法治之变之所以能够实现的根本。无数经验教训告诉人们,对国家法治化进程最大伤害的,往往来自于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特别是法律从业者的“知法犯法”。如果这些“关键少数”都自甘堕落,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而是“反其道行之”,法治的“水源地”就污浊不堪。
法律只有在心中播下种子,才能长成信仰的大树。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这些“关键少数”的奉法者要当好法治社会的先行者,做法治社会的楷模,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唯有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共识,镌刻法治信仰,让信法守法成为社会新风尚,法治信仰才能照亮每一颗心灵,法治中国才能行稳致远。
篇三
近来,正当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开播收效良好之际,却发生了河北省涉县(医院餐厅伙食)和山西省和顺县(掩盖矿难伤亡)公安机关滥用行政拘留打击报复公民正常反映监督案例,引起网络轰动。一贯以来,公安机关滥用行政拘留权时有发生,透过现象背后,是公安机关自恃权力强大、缺乏切实有效监督所致。
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如果人身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意味着其他任何权利都将难以行使。因此,行政拘留作为对人身自由的处罚,是所有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而行政拘留恰恰是公安机关最普遍最常用的权力,对全社会公民可能造成的危害巨大。然而,对于最该被锁进法律笼子的行政拘留权,反而最缺乏司法救济,出现救济的真空地带。
公民被行政拘留,情况多种多样。但其中的因与公权力冲突而被拘留的,往往是非常冤枉的,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利,一旦碰触到地方党政腐败领导的利益时,就指使公安机关滥用行政拘留权,打击公民行使正当法定权利。
行政拘留由公安一家讲了算,中间没有其它部门介入监督把关,当事人被执行完毕行政拘留才提起行政诉讼,事后救济往往过犹不及。
虽然法律规定公民对行政拘留不服可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属于上下级之间关系,除非舆论轰动,一般都是上一级维持下一级罢了。而对行政拘留提起的行政诉讼呢,由于近些年来对行政拘留性质的争议,特别甚嚣尘上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的错误观念流行,往往被限制于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被告所在地法院在强大的地方权力笼罩下,根本无法从公平公正的法理出发进行裁判,导致行政拘留的司法救济越来越倒退,几乎名存实亡。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腐败的地方党政领导意识中,把行政拘留异化为打击报复公民监督腐败的手段使用,威胁恐吓广大人民群众,压制各界正义呼声。绝对的权力需要有效的法治,用法律克制权力的滥用。
对于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尚处异被告地管辖的改革之中,那么,对于行政拘留的起诉,更应一律在异被告地进行,以尽量摆脱地方权力的干涉和压制。然而,目前对行政拘留的起诉,鲜有在异被告地进行。对于这种“灯下黑”的现象,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修缮法律及司法解释,以体现司法公信力。目前来讲,最高人民法院应从法理和现实出发,发布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例,统一对行政拘留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在某种程度上把行政拘留权先行关进法治的笼子。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说明奉法与否决定国力的强弱。以法约束行政拘留权的脱缰和权力腐败的扩散,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
篇四
8日晚,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首播,第一集为《奉法者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领导干部代表着党和国家形象,是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一言一行有着巨大的示范作用。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法治精神才能得到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坚定。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对建设法治中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领导干部强化法治观念,就是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领导干部强化法治观念,就是要坚决摒弃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思维和习惯,不能把法律看作贯彻个人意志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更不能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干部强化法治观念,就是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本职工作全过程,把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长期性的任务。
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要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就要牢记自己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任何人都没有超乎法律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就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准绳,始终坚持依法用权。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就要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坚决杜绝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坚决反对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真正做到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离不开有效监督。各级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把监督贯穿于任前、任中和职务变迁始终。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不遵守法律,甚至严重违反法律、破坏法律的害群之马,无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惩、毫不姑息。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上,要坚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遵守法律、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走向新高度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