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几点途经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农村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审计,考核村干部在任期内的政绩与责任,查处村干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从而促进村干部执行政策,奉公守法,切实履行职责,按期完成任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村民谋福利,同时也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依据。提升这项审计工作效果,实现审计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对于基层审计工作来说意义重大。
一、科学安排审计资源,围绕重点进行审计。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做好三个“提前”和六个“重点”。一方面,在审计前,要做到提前做好审计人员的培训,提前做好审计对象及履职单位的审前调查,提前做好审计重点的判定工作。另一方面,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还应突出六个“重点”:一是重点审核收入的真实性、支出的合规性、负债的合理性: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账外设账或收入不入账的现象;开支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使用不合法凭证和不合理开支入账问题,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多领劳动报酬、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重点审核债务情况:村里举债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贷款,是否擅自为企业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举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等。三是重点审计国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政策的落实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活动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资金的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有无乱摊派乱收费问题。四是重点审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国家各种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和使用效果。五是重点审计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六是重点关注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严扣审计基本原则,贯彻责任导向意识。
在审计中,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扣“客观、合法、全面”三大基本原则,并坚持责任导向意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事实,做出符合、基本符合或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评价意见。从当时当地的客观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对审计事项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对政策法规依据不明确的事项要谨慎地评价。同时,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做到围绕责任人界定任期经济责任,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背景,划清问题产生的期限。对情况较为复杂,一时难以定论的事项,要以客观事实的方法反映清楚。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到对事实不清的事项不评,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对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事项不评,从而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以及易用性。
三、采用多种审计方式,灵活突破困难障碍。
目前,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无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收支混乱,开支不透明,不公开,部分村官新官不理旧账,后任不管前事,只接钱不接账,致使职责不清,经济责任难以区分。“村财乡管”制度解决了村级组织无专职、专业财务人员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组财务的规范化。但由于管理范围大、涉及面多,再加上各村的财务状况各不相同,很难摸清村级财务的实际情况,管理也就流于形式。针对大部分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又长期缺失监督的客观实际,所以在审计方法上应当突出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织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具体审计方法,真正做到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在现场审计时,因为村级组织的经济结构、规模、形式大相径庭不一而足,审计内容应该根据审前调查所了解的详细情况有所偏重,抓住实质内容,比如对经济规模较小的村级组织可以偏重于财务管理和本人廉政情况等方面的经济责任,而对经济发展规模较大的就要兼顾重大活动决策等方面的经济责任,以利于节约审计资源,保证审计效果。
四、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一是实行结果公开。审计结果可以通过村支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会议形式通报,也可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以合理的形式和范围公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界定和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建议,进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监督村干部的履职情况,为群众正确行使选举权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被审计村和村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意见应及时组织研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乡镇党委、政府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促进财务收支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
三是促进干部管理。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综合提炼审计结果,把审计反映出的村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用于村干部教育管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另一方面,审计结果可作为村级组织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审计结果反映问题突出的村干部应视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