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读后感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因其得民心、顺民意、合国情,是党求,会给中国百姓带来实惠和福音,受到了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决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且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由中央全会作出的。因此,被理论界称之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同样,也开辟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境界。我认为,正确理解这种新境界,对于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了新目标、明确了新方向、提供了新理念、开拓了新思路、强化了新举措、创新了新理论。
其一,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了新目标。这些新手目标包括:完善民主法制,切实尊重保障人民权益;致力“共同富裕”,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保障民生之本,构建社会“安全网”;强化公共服务,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增强全民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激发社会活力,打造创新型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实现天蓝水清,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其二,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明确了新方向。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20xx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万亿元,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这一新的历史性成就,是全党全国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丰硕成果。但是,不同的发展阶段面临不同的发展课题。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正如理论界普遍共认的那样,目前,我国既面临着“黄金发展期”,又面临着“矛盾凸显期”。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而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有因为应对不当而陷入发展陷阱的失败教训。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更为艰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可能更复杂、更突出。在这种社会发展背景下,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致力于破解和谐社会系列难题,化解社会矛盾,强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谋求文明、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必将促进全面小康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其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理念。“和谐社会”理念,发端于20xx年十六大报告中的“社会更加和谐”等间接表述,在20xx年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被首次完整提出,目前,“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六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一个主要议题,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题提交中国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门讨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和谐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表现在,告别“GDP崇拜”: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拐点”效应日趋明显:新农村建设注重“实惠”;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网络全力铺就;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幸福”与“和谐”更加量化。因此,被理论届誉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其四,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了新思路。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在记录下中国新时期重要发展节点的同时,也折射出中共治国思路之变。2004年四中全会上,中共首次把增强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提出中共全党必须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媒体评论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亲民”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赢得了来自海内外广泛称颂。2005年五中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在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同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的变化,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新的、震撼性的影响。这次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确定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勾画出了和谐社会走向,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