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思考第2页
群干群关系。群众看到的是腐败,得到的是利益损害,感受的是权益受到侵害。那么,群众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二)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各项利益都联系最为密切,人口计生系统腐败现象对群众利益的损害也就最直接。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若违反了“八不准”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疑是对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在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病残儿医学鉴定等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现象,必然会对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严重不利影响,也是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严重损害。
(三)阻碍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发展人口计生事业,必须要有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诚信服务、监督监管、考评奖惩等一系列的完整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考评人口计生工作好与差,是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考核评估显失公正、公平,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就必然会严重挫伤和打击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并将演绎成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一旦人口计生系统发生了腐败现象,一系列的制度与程序就会迅速失效,甚至发生紊乱,导致人口计生工作停滞不前,甚致滑坡。
(四)危害全社会和谐稳定。人口计生工作牵涉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公民,是群众反映最敏感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一旦人口计生系统出现腐败,执行人口计生育政策不坚决、不一致,群众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受到的待遇不公平、不公正,那就必然会伤害群众的感情,甚至可能成为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挫伤和打击群众参与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甚至引发集体上访或其它过激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五)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重点都在农村,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连。如果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做好,农村的低生育水平不能维持稳定,就会极大地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由于人口计生系统的腐败伤害了农民群众的感情,农村基层干部就失去对农民群众的感染力和号召力,也就必然会削弱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与成效,有赖于提高农民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水平,不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难以减轻人口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压力,并加剧矛盾。
四、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举措
人口计生系统要治理腐败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六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来总揽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树立人口计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思想。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党员干部“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三项活动”为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一讲、二评、三公示”制度为抓手,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在全系统内形成“以勤政廉洁为荣、以贪污腐化为耻”的良好风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要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努力建立高效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一是健全制度,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围绕权、钱、人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建立健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资格确认、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管理、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大额专项支出、重大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多项工作制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系统化。二是科学制定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工作中,注重把上级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变成符合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对办理行政审批、奖励扶助对象的确定等有关事项的条件、规则、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都进行规范,使干部行使职权和群众监督都有据可依。三是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为保证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在制定有关制度规定的同时,还要制定出确保制度实施的制约措施。要在全系统提倡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风气,要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检查监督,加大对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落实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政令畅通,从而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以来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要组织开展对“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开展对党员干部执行计生国策情况的专项检查;六是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作用,紧紧围绕人口计生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上级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四)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打造廉洁计生。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争先进,行风建设得民意、干部队伍不出事”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上水平。一要站在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党风廉政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扎实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计生队伍”活动,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三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与人口计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统筹兼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稳步推进,以“三公开”、“四评议”、“五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树立“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行业作风,实现人口计生部门创优争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