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领导在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用法。配合政法等部门加强青少年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远离犯罪。联合公安等部门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主题,宣传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对边缘学生的帮扶,避免其过早流入社会形成闲散人员。学校要指定教师对边缘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在学习、生活、心理上进行关爱。要进行耐心细致地教导,端正其品行,激发其学习热情,消除其自卑心理,促进他们迅速转化。要严格落实规范中小学校开除、劝退学生的相关措施,对处分条件及审批程序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和减少辍学、失学人数的上升。避免未成年人过早踏入社会,对社会治安造成潜在影响。四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同家长的联系,填补监管空缺和盲点。学校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爱。要经常将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通报家长,并通过“家长学校”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方法给予指导。充分发挥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功能。一是加强“四无”社区创建,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社区环境。去年,团市委联合公安、教育、民政、卫生等10家单位开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第一批8个省级创建社区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还将有4个社区要纳入创建行列,希望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开展“百岗百区千千结维权行动”,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同社区、问题青少年结对,实现维权岗的预警和预防作用,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二是加强社区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社区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要向社区延伸,通过开放教育阵地,为社区学校提供师资等方式,服务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需求。三是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做到社区中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生活有人问,思想工作有人做,发生问题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对残疾、下岗以及因父母服刑、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社区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矫治其不良行为。四是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加强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要联合劳动、教育、工商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辍学、失学和学习有困难的青少年完成学业。
通过在学校和社区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履行职责,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参与性和广泛性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加强对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协调。公检法司部门要坚持联席会议和通报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过程中加强合作,一方面加大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积极挽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案件的侦查和打击力度。运用青少年维权岗做好对被处非监禁刑、刑释解教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加强禁毒工作力度,结合“6、26”国际禁毒日,通过培训班、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加强对重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切实构筑青少年反毒品的社会防线。检察部门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宽严相济”原则,探索审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办法,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协助做好对依法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少年法庭,抓好庭前、庭审、庭后教育,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审判工作。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监狱和劳教工作方针,提高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质量。
加强对青少年弱势群体救助。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加大困难青少年低保覆盖面。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机制。采用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关爱孤残儿童。
加强对青少年就学就业帮扶。教育部门要认真开展“春雨工程”。加强督促县市区、乡镇基层落实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关爱措施。督促 “两免一补”政策落实,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共青团、妇联要深入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帮扶救助青少年就学。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就业指导。针对当前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文化市场整治。教育、公安、工商、文化部门要深入实施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文化、工商部门要继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下半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通过开展“零点行动”、聘请网吧义务监督员等措施,从技术和监督层面解决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突出问题。
加强预防工作社会化参与。要结合预防工作实际,将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岗同基层的联系。加强预防工作队伍建设,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社区离退休老同志等社会力量参与。
加强预防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力量,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特别是通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活动,在社会上积极推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引导,形成全社会都积极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转变作风,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各地、各部门必须树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大局和全局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推动预防和维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各部门主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秉持对国家前途、民族命运高度负责的正确态度,胸怀关爱子女和兄弟姐妹般的真挚感情,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切实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预防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将预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
2、开展调研,积极创新。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留守儿童关爱、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题开展调研。要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12355服务热线向12355服务台的过渡,通过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社区服务等实践手段,促进预防工作开展。
3、落实责任,加强督导。20xx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目标是: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成员比重下降到20%以下。上半年已经达到22.6%,任务十分艰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制订本部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从帮扶、结对、落实政策等方面选取侧重点,让青少年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要及时反馈信息,通报情况。要组织自查和互查活动,对有关系统和地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量化考核体系,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经常性考核和监督。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大家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为创建“平安xx”、“和谐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