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第2页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客观事实,其中原因非常复杂。但是,人民法院应该多从自身方面查找原因,狠练内功。首先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作风和纪律素质,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能力,促进执行公正,保证执行工作人员不出问题。其次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出本地区目前“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难”,提高执行结案率。三是借鉴外地经验,用足法律,创新方法,讲究艺术,吸取教训,开拓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执行机制,想方设法完成执行任务。四是加强执行力量,认真清理执行积案。在大、要案执行前,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干扰。在六月底前完成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以良好的业绩迎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党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五是建立全市法院执行威慑机制。专题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在党委的统一牵头下,与公安、工商、城建、土地、房产、金融、新闻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发文,明确职责,互联网络,协同“作战”,整合公共权利,优化公共资源,使众多职能部门联起手来,形成合力,对赖账的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实施限制性停止业务,并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连续曝光,压缩赖账者的生存空间,限制其业务开展,阻碍其正常运行,否定其公共信誉,迫使其不得不履行义务。法院要建立起功能强大、内容详尽、查询方便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准确、完备的赖账单位和个人的综合信息,并积极与邻市、省内、国家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为在更大范围内更加方便地开展执行工作、最终彻底解决“执行难”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六、重点解决司法不统一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我市两级法院在立案、执行收费、民事赔偿、自诉案件、财产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离婚案件彩礼返还、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等八个方面存在司法不够统一的问题,致使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在不同的县、区法院判处的结果不同或者差异较大,由此引发当事人上访或者申诉屡有发生。为解决这个问题,统一全市法院司法标准,年初中院组成工作组,对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指导意见》,解决司法不统一问题。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这个指导意见,自觉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减少上诉、上访和申诉案件发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性和重要性。
七、重点解决审判监督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和执行,审结或执结案件的质量如何,关系到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服判息诉,关系到矛盾纠纷是否得到解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做好审判监督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人民法院要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六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即发回重审或全部改判案件、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再审后改判案件、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上级交办或转办案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对审结、执结的全部案件逐案评查;对评查结果逐月通报;对通报出的问题兑现奖惩;以每月案件评查结果为依据,建立《法官个人司法档案》;以《法官个人司法档案》为依据,考核、奖惩、使用和晋升法官,对法官办案实行终身追究制,使法官时时小心,处处谨慎,思想上防微杜渐,行动上不越雷池,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自觉做到“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水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