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刚才,XX副厅长宣读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会,驻厅纪检组张永坤组长还将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领会贯彻,充分认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对口援疆省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城乡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12个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88个城市(县城)、783个乡镇和8839个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92万户安居富民工程和11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近500万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筑业保持快速发展,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达760亿元,占同期GDP的8.6%,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住房价格基本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行业中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仍有发生。一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活动中,存在着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分配不公平、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二是部分城市(县城)公园违反规划侵占公共绿地资源建设经营性场所;三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中,仍然存在征收范围不合理、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在行业中介组织执业活动中,存在着中介不中、中介不公、中介不诚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社会上、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在要求,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集中力量、把握重点、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扎实深入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一)紧扣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改。要结合专项治理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找准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加以整改落实;要将专项治理排查与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案件查办、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做到边排查、边纠正、边规范,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治理。组织力量全面重点排查20xx-2013年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情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记入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管理档案;对符合保障条件,但保障对象住房、财产、家庭人口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对违反规定使用或空置保障性住房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收回、腾退等处理;对未经审核即享受住房保障的,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重新审核认定,并根据审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对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影响到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开展城市(县城)公园违反规划侵占公共绿地资源建设经营性场所专项治理。组织对城市(县城)公园违反规划侵占公共绿地资源建设经营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责令违规建设经营的场所立即整改关停或面向大众提供服务;依据城市(县城)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纠正公园内违规建设和侵占公共绿地资源的经营性设施;依法规范公园内服务场所的经营管理,纠正擅自改变公益性设施用途、出租给企业或私人经营的行为。
三要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治理。组织对20xx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的征收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征收范围是否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征收信息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法强拆等问题;全面纠正不属于公共利益项目或随意扩大征收范围、违反征收工作程序、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违规实施强拆等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要开展房地产中介和工程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治理。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承揽业务、违法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严肃查处,纠正评估报告不规范、有失公允的现象,确保评估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对未按规定备案、违规开展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一房多售、操纵价格,以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欺诈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