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城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22

副市长在全市城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这个会议实际上包含五个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会、解决建设领域“双拖欠”问题工作会、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两费”拖欠工作会以及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为了减少会议,五个会议并到一个会议召开。今天会议的内容政策性很强,任务也非常重,这些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有的工作由监察部门牵头,有的由劳动部门牵头。所以,这两个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刚才,市建委、国土资源局、劳动局、监察局就有关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讲的意见都不是部门的意见,是经过市政府同意的,大家要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推进城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不久前国家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重点工作和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个县(市)区政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坚决执行。
  贯彻《行政许可法》,关键在于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适应变化。这段时间,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各级、各方面都办了很多培训班,讲了很多道理,大家也都清楚和明白国家出台《行政许可法》的实质性意义。出台《行政许可法》,从根本上来说,是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需求应运而生的。
  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不是哪一个国家能关起门来搞自己事情的时代,受着国际公众舆论的制约。我们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与过去不同,过去我们是一个封闭国家,与国际社会虽然有交往,但只是一种单渠道交往,没加入世贸组织。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它要限制的就是政府权利,它要维护的是市场竞争。市场竞争主体是企业,不是政府。为了与国际接轨,兑现加入世贸组织所做出的承诺,我们就必须收缩政府的权利,收缩的办法就是制定一部法律与国际接轨。另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大家都能感受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特别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思想贯穿到我们全部工作的各个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各级党委决策的理念,各级政府施政的理念。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人权、保证以人为本,根本办法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利。
  基于这种原因,在大的政策走向和社会发展趋向上,政府和事业单位的部分职能,要逐渐弱化和淡出。政府权力不存在越来越大的问题,只是越来越小,这是社会发展趋势。我们在努力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但是人治在起着很大的作用,在由人治向法治过渡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弱化政府权力。如果政府不能规范性地运用权力,就很难形成一个正常的、良性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政府掌握着制订政策、执行政策的权力,如果任意胡来,受害的必然是老百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临着这种发展趋势,就必然是从政治上、从法律上、从行政关系的调节上,政府权力要不断地弱化,被弱化的权力也要不断地规范,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社会秩序。我们受计划经济时代传统思维、工作习惯的影响,在这种新形势、新变化出现后,会出现暂时的不适应,觉得这个事该怎么管呀,那个事该怎么办呀,那你就理解错了。《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有些事情就是不让你管,应该由市场代替的就走市场渠道,能够由中介组织完成的就由中介组织完成,政府要逐渐从这些权力当中退出来。
  《行政许可法》的核心是严格控制和规范行政审批权。凡是政府审批的,审批后连带着责任。批错了要给人家赔偿,象过去糊里糊涂说批就批了、说不批就不批了,那不行了。这就要求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志,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每个人都要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按照规律和趋势办事,而不是按照个人主观意志办事;每个人都要在施政的过程中、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决不能搞权力寻租。还像过去那样什么事打个“擦边球”,搞搞“先上车、后买票”,今后不行了。还像过去那样有了好处滥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今后就要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了,你的岗位要丢,政府还要为你承担连带责任。现在企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如果不依法行政,不仅仅是给自己招来麻烦,给政府带来赔偿责任,还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在座的各位同志,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
  我们和国外比较,在办事过程当中有一个很大的差别。西方一些国家制订了很多基础性文件,规定了很多程序,你把这些文件搞全、程序走到,你不必找人,事情该批就批了,该办就办了。在我国存在一个怪现象,这些程序可以不走,只要找人,就可以把整个程序节省掉了,所以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是:没有好办的事,也没有办不成的事。那敲门砖是什么呢?一是感情,二是金钱。如果这个社会照此运转下去,就会由腐败政府带出来一个腐败社会,永远形成不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受害者只能是那些企业法人、最基层的老百姓。
  贯彻和执行《行政许可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建系统的重要任务。近期,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所有的公务人员和执法人员,认认真真地学习《行政许可法》,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这是我要和大家说的第一个问题。
  二、关于当前工作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很多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是什么问题呢?都是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和群众直接面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怎么形成的呢?都是因为不依法行政,造成了部分的、局部的甚至是大面积的侵害了群众利益。大家如果细心都能注意到,年以来,建设系统面临着三个比较大的变化。
  一是环境上的变化。我国正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土地问题上,过去我们可以这么办,也可以那么办,现在你想这么办那么办,不行了,你必须按规矩、按程序办。程序是规定性的,法律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你想去逾越不行,所以大家就感到不适应了。要适应,我们就都要养成按规矩办事的习惯。
  二是信贷急刹车。信贷这一急刹车,很多企业的资金链条就断了。在宏观政策上,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的支持力度明显弱化。从严格意义上说,国家政策的本意就是让你少建,防止经济过热和重复建设。地方政府注重眼下的即时经济发展要求,必然要求一些项目尽快上马,加快建设,这就自然形成了一对矛盾。我们目前正处于这种矛盾之中。
  三是依法行政。过去我们也讲依法行政,但是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仅作为工作中的一种理念。有些时候,不免在工作当中“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现在不行了,法律条文出来了,在那放着呢,你想不执行都不行。这也是一大变化。
  在这种大的变化下,我们面临的是一种什么情况呢?政府往往就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状态:弱化了政府权力,强化了政府责任,使政府在享有有限权力的同时,承担着无限责任,这就是目前政府工作面临的尴尬。我们常讲责权利相一致,有些时候责权利就是不一致,为什么呢?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速推进阶段,这一阶段的前期表现出来的是权力强、责任弱,后期表现出来的是权力弱、责任强。大家今后会经常面临这样一种状态,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一旦真出问题了,你又必须承担这方面的责任。到什么时候,才是真正进入良性状态呢?那就是政府该弱化的权力全都弱化掉了,责任也都明确了,该是政府责任就是政府责任,该是社会责任就是社会责任,该是企业责任就是企业责任。所以,在这种条件和特殊背景下,我们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在实际工作中,大家一定要认识到,对于依法行政来说,对于当前我们所要解决的城镇房屋拆迁、建设领域“双拖欠”、集体土地征用拖欠“两费”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来说,政府扮演着三个角色:、政府是责任主体。因为权力在你这里,责任就应该由你来负。、政府是债务主体。很多政府工程欠着企业,企业欠着职工、农民工,形成了一个债务链。这个债务链的关键环节,往往就在政府自身。、政府是工作主体。把这些工作向前推进,政府要有所作为。
  解决好当前城镇房屋拆迁、建设领域“双拖欠”等突出问题,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明确责任。
  通过这个会议,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立责任意识。刚才我已经讲过了,政府扮演着三个主体的角色,你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二是建立责任机制。这个责任机制就是一把手负总责,政府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从部门工作分工来说,解决建设领域“双拖欠”问题、城镇房屋拆迁问题,牵头部门是市建委;解决集体土地征用“两费”拖欠和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问题,牵头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清理“双拖欠”欠款,责任部门是市监察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部门是市劳动局。责任机制和权力机制要分清楚。三是明确责任人自身的责任。在权力机制下,每个责任人都应该清楚,除了分管的正常工作以外,还有哪些需要完成的重点任务。落实到谁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就找谁要结果。希望大家按照这个意见,把分担的责任履行好,把分担的任务完成好,把分担的问题处理好。
  第二,要抓住重点。
  这些工作解决起来都很难,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泛泛地抓,平均使用力量,短期内很难见到成效。因此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重点解决四个问题: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不到位,就不能搞拆迁。解决好这个问题,可以避免今后再发生拆迁过程中形成拖欠问题。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要做到“三不”,即不减、不免、不缓。
  、拆迁中慎用强制手段,不允许用不合法手段。在拆迁关系中,政府处于强势地位,个人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动用强制手段,任何个人也抗拒不了,因此极易形成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尤其不允许找团伙、帮伙搞违法强迁等用不合法的手段搞拆迁,今后谁有这方面的行为,谁承担法律责任。
  、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市(含县市)共有拆迁遗留问题户,今年年末争取解决户,仍遗留近户。我们一定要下决心解决好拆迁遗留问题,进一步摸清底数,区分情况,站在老百姓立场上,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要照顾弱者,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做到“三个分开”。一是拆迁管理和拆迁实施分开。政府是拆迁管理者,不能做拆迁人。管理者又是拆迁人,权力容易变形,产生腐败;二是拆迁和拆除分开。这是省里的会议一再强调的;三是管事和做事分开。有些领导干部和掌握实权的工作人员,让自己的家人或者亲属,办一个和自己职权有关的公司或是企业,然后凭借手中的权力通过这个公司去谋取经济利益,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平等竞争,是决不能允许的。今后要把握一个原则,你在这个岗位上,享有这个权力,你家人和亲属就不能办这类的企业。要办,你就必须离开这个岗位。城建系统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把握好这个事,对涉及到的该调整岗位抓紧调整岗位。
  (二)关于解决建设领域“双拖欠”工作。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双拖欠”问题,首(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先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解决政府拖欠问题。各级政府要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原则上,过去已经发生的拖欠按照国家规定要积极偿还,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没有资金就别干事,没有资金还要硬干事,这是造成“双拖欠”的根本原因。三是要不发生新的拖欠。不能这边清着,那边又发生新的拖欠,那就永无终结之日。
  (三)关于解决集体土地征用“两费”拖欠工作。有三个重点:一是政府工程首先不能发生集体土地“两费”拖欠。二是今后无论哪类工程、哪种情况,都不能发生征用集体土地“两费”拖欠问题。三是已经发生的拖欠,要采取措施,马上还清。农民不容易,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土地。你把土地给剥夺了,他就失去了依托和载体。补偿标准已经很低了,农民还得不到,他靠什么活着?这是在利用社会机制和权力制造不公平。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切实解决好“两费”拖欠。
  (四)关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做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把握政策机遇,克服厌战情绪,搞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关键是四个重点:一是开发区的清理。某省地区除了省里认可的十二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其他各类开发区该摘牌的抓紧摘牌,人员该安排的抓紧安排,财产该明确的明确。二是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我市目前有五百多件土地违法案件,按照中央的要求,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我们现在掌握的原则是,坚决处理事,慎重处理人。这是保护性处理办法,已经够宽松了。这期间,该履行程序的要抓紧履行程序,否则,这个机会你再不利用,等到治理整顿自查自纠阶段过去了,国家来处理的时候,一切后果自负。三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和挂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以外,所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严格走程序。为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创造宽松环境,有两个很重要的时间界限需要把握。年月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已经立项、规划或者已与开发商签订书面项目开发协议的用地,可以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这已经在报纸上发布了公告。这是一个机会,但时间不是无止境的,有个下限时间,即截止到年月日前。如果积极、主动工作,有些问题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就处理掉了。月日以后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
  (五)关于拖欠、截流、挪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费问题。前边我已经说了,不再重复。
  第三,要形成合力。
  我们面对的这些问题,政策性强,上级要求严格,工作责任大。所以解决这些问题要做到“三个没有”,即:没有特殊部门,没有特殊区域,没有特殊情况。
  (一)要合力破难。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各级政府齐心协力,各条线齐心协力,把过去已经产生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处理好。
  (二)要合力把关。各部门要严把关口,不该开的口子坚决不能开,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能做,保证整个宏观政策环境公平、公正。在共同把好关口的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总的政策原则,坚决做到“五不”:、不具备实力的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坚决不准进入市场。、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费不兑现的坚决不发《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存储不到位的坚决不发《拆迁许可证》。、对没解决半截子工程、烂尾楼问题的企业坚决不批新项目。、对存在拆迁遗留问题和较严重“双拖欠”问题的企业坚决不批新项目。同时,要搞好档案管理,防止企业翻牌。翻牌后的企业要承担翻牌前企业的责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合力把关。
  (三)要合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无论处理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各部门间要沟通情况,不能互相推拖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一定要搞好配合,特殊的事有一个统一口径,特殊的问题有共同的解决办法,互相补台,不能推脱责任。
  企业与政府要形成合力。今天我们请很多建设、开发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目的是让大家了解目前政府的决策方向和社会发展取向,企业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经营行为,来符合政府的支持方向,符合社会的发展方向。许多企业过去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和特殊办法,也很有可能打一些“擦边球”,或搞一些“先上车、后买票”之类的办法。今后这条路堵死了,就是要严格遵章守法。一些房地产企业,过去有几百万就能搞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什么原因呢?是一种社会环境给它提供了可以欠、可以骗、可以占的发展氛围。有很多房地产企业用贷款来搞开发,欠的是银行的;有的通过一些关系或者合理的置换渠道,不交或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前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欠的是国家的;有的在开发过程中,欠着建设单位的,建设单位欠着材料供应商的,同时还欠着农民工的工资,形成一个债务链,欠的是供应商和老百姓的。因为有这种环境,才形成了债务链,企业以最低的成本获取了最大的经济效益,而牺牲了社会的利益。我们现在所要解决的,就是首先保证社会利益,然后再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今后,各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个建筑企业一定要遵章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的支持下,共同面对新情况,解决好新问题,渡过难关,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真正让自己的企业发展起来,成长起来。
  第四,要统筹兼顾。
  讲了这么多,核心就是一个“严”字: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处罚。“严”字当头的同时,各个部门一定要做到统筹兼顾。对某省市来说,发展是第一位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一定要竭部门之力,举全市之力,为整体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努力减少和减轻企业发展和个人创业过程中承担的社会成本。所以,大家要注意在“严”的前提下,一定要处理好一些关系,理顺一些程序,解决好一些特殊情况。
  (一)土地严管,不是土地不允许用。大家一定要明确,国家对土地管理的严格程度,大家都是有亲身体验的。最严格的是基本农田。国家鼓励开发和利用已经和正在使用的城市土地,尤其是企业存量用地。有两类项目,国家在土地政策上是积极支持的:一个是工业项目,尤其是国家和省里的重点项目。如果能列上国家和省里的重点项目,解决用地问题的障碍就小了;一个是能源、交通、水利、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国家在用地上是给予支持的。因此,严格土地管理并不是说所有用地都卡死了,对于这两类项目用地,市政府和国土部门会尽全力帮助大家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慎用强迁手段,不是不用强迁手段。并不是说今后强制性拆迁就都没有了。涉及到工业项目的建设用地,涉及到能源、水利、交通、公用设施用地,该强迁的必须强迁,不能因为个别人过分的利益要求而影响项目开工、影响全市建设大局,迁就少数人的不合理利益也是一种不公平。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也不是绝对不用强迁手段,必要时,按照合法的程序搞强迁。市里有评估专家委员会,当赔偿意见出现分歧时可以实行仲裁,按照仲裁意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无论如何,它延缓了房地产开发周期。今后搞房地产开发、搞项目建设,必须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政府打算从明年开始,实行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制度。前一年的下半年,大家把计划报上来,按照这个计划开始走程序,尽量缩短走程序的时间,为大家创造好的发展条件。
  (三)拖欠不是连合同中双方认同的合理拖欠也不允许。问题是我们采取什么办法,把拖欠的工程款采用合同的方式相对合理化。比如,第一年工程验收结束,按照财政最后核准的投资总量或是按照招投标标书,工程验收合格了,付百分之多少,以后分几年分别付百分之多少,在合同内规定清楚。这样就缓解了暂时性的一次性投入给付资金的压力。今后再搞政府性工程的时候,政府自己要算好帐,在程序上为自己做好铺垫。
  今天会议的时间虽然短,但会议内容很重要,相信大家一定能够确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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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