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万纪发〔2015〕4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我单位认真对照上级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我单位共有党员干部30人,由党员干部本人签订《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30份、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30份。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和单位调查核实,我单位没有党员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也没有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也没有干部家属在其职权范围内投资入股或进行其它营利性活动。
中共**镇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