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的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为此,9月11日,我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好率领下,先后前往牌坊乡民族社区、三王村李岗中心村,杨店乡跃进村美好乡村建设点,采取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深入农户、座谈讨论等形式,就全县美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优美、乡风人文和美、群众生活甜美的目标要求,党政重视,部门协作,乡村实施,群众参与,全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美好家园,呈现出特色多样、亮点纷呈的喜人态势,使**在全省率先成为统筹城乡的典范区、美好乡村的先导区、全面小康的样板区和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全县共规划拟建230个中心村,截至目前,**年度全县首批12个中心示范村已建设完成;**年度19个中心示范村已建设完毕,现正在进行扫尾和提升;**年度17个中心示范村建设正在全面推进。这些示范点的建设与管理,为我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彰显了“标杆”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刚才,县农委的工作报告讲得比较详实,故不再赘述。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够强。在美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群众的参与意识不够强,出现“政府热,群众冷”,“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群众“等、靠、要”等依赖思想严重。一些项目很大程度上均依靠政府主导投入、主导建设,基层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群众过于主张自己的诉求,态度消极,配合意识差,影响工作进度。
(二)产业发展缺少支撑。目前,除少数有区位优势的中心村外,多数村没有特色产业。随着农村劳力加速流向城镇,农民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愈益明显,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镇村干部对如何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因受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动力等因素制约,致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难以落实。现有的农业产业化存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基地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等问题,形不成规模效益和产业支撑。
(三)长效管理机制尚需健全。部分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虽建立了卫生保洁等一些管理制度,但执行得不够到位,在公共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缺乏规范和约束,管理工作薄弱。乱搭乱建、乱堆杂物、乱丢垃圾、不讲卫生等生活陋习较为普遍,乡风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四)公共事务经费保障乏力。多数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由垃圾清运、环境保护、设施修缮、文明创建等公共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因村级没有集体收入无法支出,居民又不愿意承担相应义务,只能由所在乡镇包揽,长期以往,乡镇财力难以承受。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美好乡村建设是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的重大举措。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是促进和提高农业生产率、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有利于转变农业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消费方式,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节约利用各类资源要素,促进人口资源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因此,各级政府要把美好乡村建设摆到应有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正在开展的农村“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中心镇中心村培育、“空心村”宅基地整理置换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切实强化考评激励机制,把加快美好乡村建设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范围,充分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宣传引导,发挥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农民是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协力推进。因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多方位多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主动投身美好乡村建设。在建设选址、规划编制、项目安排、工程实施、管护机制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做到能让群众定的决策就要让群众做决定,能让群众干的事情就要让群众去办理,能让群众参与的过程就要让群众跟踪监督,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主人翁地位。
(三)统筹兼顾,搞好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修订。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要做好村镇布局规划,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布局规划,明确县域内中心村的数量与定点。抓住本县“十三五”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搞好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的完善。要因地制宜,因点施策,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保持田园风貌、留住“乡愁”,防止千村一面,体现农“味”、乡“风”和村“貌”。要合理选址,与小城镇建设等相结合,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强化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分期分步做好示范村庄的综合详规,科学确定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投资规模,统筹兼顾示范村的产业发展与人文特色、公共事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培育产业,增强美好乡村建设持续动力。建设美好乡村,富民是核心、产业是根基,没有农村产业发展之“兴”、就无美好乡村建设之“水”。要把兴业富民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根本目标,把村庄建设、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要求,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要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将其培育成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朝阳”产业。要充分利用宅基地整理复耕带来的收益,并通过招商引资兴办物业等服务型企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五)精心管护,确保美好乡村既美又好。要强化美好乡村建设“美在三分建,好在七分管”意识,防止因后续管理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当处理,又变回脏乱差“旧村”的局面。因此,要坚持以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为核心,推进农村文化教育建设,树立文明新风尚,倡导健康新生活。要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养成文明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责任,自觉维护美好乡村建设成果。要积极探索建立群众筹资筹劳、政府补助奖励、乡村环境卫生保洁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增加经费,确保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修、动态督查和违章问责等措施的落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管理及公益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