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
现将我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根据《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防范事故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要领导主持的政府常务会议或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委会全体会议,并形成纪要,做到上报下达。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大安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白城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努力做好各项防范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安委会下发了《大安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20xx年上半年,市政府先后于1月10日、3月15日、5月20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办公会议3次,常务副市长主持1次、主管副市长主持2次并下发了会议纪要。
1、20xx年1月10日,市政府在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新闻单位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通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及消防情况;
(2)宣读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孟兆臣代表市政府讲话。
会议由副市长陈家彬主持,市安监局局长申乐连同志通报20xx年安全生产及消防情况。
2、20xx年3月15日,市政府在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重点企业负责同志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通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2)市政府与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3)市政府副市长陈家彬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士永主持,市安监局局长申乐连通报了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3、20xx年5月20日,市政府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月”领导组工作会议,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下发了《大安市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会议由市安监局局长申乐连主持,副市长陈家彬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部门、重点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1、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大安市安全行政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各部门相应的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落实。按照市政府与白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了20xx年大安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及考核内容。在3月15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22个乡(镇)政府、12个场(站)、5个街道办事处、24个部门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本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指标,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也分别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和白城市的工作部署,形成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整治和验收标准,完成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并通过验收。
按照省、白城市的统一部署,5月12日--6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集中开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召开了会议,下发了《大安市集中开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整治行动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大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并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今年“两节”和五.一期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孟兆臣、副市长陈家彬等市领导分别率领市直有关部门,对我市的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
1、建筑施工整治。市建设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下发了《大安市20xx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市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安市建筑业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大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