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年,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按照“统筹发展、改革创新”思路,认真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支持部队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的基本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彰显作为。紧紧抓住全市加速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时机,主动对接《综改方案》,探索备案管理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并获民政部授权,“台中市海峡两岸经济发展协会市代表处”等 3个代表机构挂牌设立,实现了境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突破。协办首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组织社会组织促进会等3个考察团赴台交流,增进两岸交往。认真履行综治职责,广泛开展“接访息访”活动,涉军维稳工作扎实,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市建立联创共建机制,维护了边界地区和谐安定。持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年投入**万元支持驻厦部队改善训练工作和生活条件,出台现役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政策使64名军人子女受益,接收640名退役士兵、48名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安置25名转业士官,完成56户文园新村军休干部安置房置换。做好军供保障,接待过往部队115批**人次。创建全国双拥城再夺“八连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在全国双拥工作表彰大会上介绍军地融合发展经验,应邀参加全国双拥晚会。
二是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全面推行海虹社区“责任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建设模式,受到时任省委书记、省长和民政部长的肯定,**区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同安区推进网格化建设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通过“百名律师联百村”等举措在全省率先完成474个村(居)换届选举。集美区“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工作扎实、成效较好。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对623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对610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组织“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全年新增社会组织156个,截止**年底登记和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个。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被评为“群众满意的红旗窗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的《**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意见》被民政部转发;全市1056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约占全省总数一半;举办3期培训班,500多名专业社工参训。湖里区、思明区重视社工人才建设,投入较大财力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湖里区3个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获评“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二等奖。
三是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减灾备灾工作扎实。组织了全市避灾点管理检查,为农村住房办理统一保险、为市民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承办了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全市有8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增强。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协办了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大幅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孤儿等生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全年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我市提高低保保障水平的经验在全国交流,翔安区新圩镇敬老院的经验在全省交流。思明区开辟困难群体帮扶“快车道”,创新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我市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持有本市暂住证、居住满一年的外来务工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为3562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起草上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丧葬费用免除办法》,惠民殡葬覆盖全市居民和在厦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落实老区扶建工作,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推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项目建设,医疗救助10659人次,发放救助金1158万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成效。全年支出福彩公益金**万元,资助社区养老等公益项目210个。持续开展“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各区普遍建立“慈善超市”。去年,我市募集款物12518万元,救助支出**万元,有3.9万人次受惠,被评为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七星级慈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四个专项事务”建设,命名公布106条标准地名,新设门牌3万余块、路名牌900多座、小区导向牌200多座;落实惠民政策规定,全面取消门牌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厦门部分的词条编纂;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海沧区率先通过国家级检查验收,国家和省“二普办”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及普查成果给予肯定。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23919对、离婚5374对;办理涉外婚姻登记321对。办理收养登记86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