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正值种子销售和农民购买种子的高峰时节。为保证种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不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根据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省工商局《2005红盾护农方案》和xx市工商局《2005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力争使种子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使农民反映强烈的利用虚假标签、虚假广告推销种子;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销售“未审先推”(未经审核就推广使用)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种子的包装、标签达到基本规范;种子质量有所提高;坑农害农事件明显下降;大案要案发生率有所下降;做到让农民群众对当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基本满意。
二、整治的主要范围
(一)审查经营主体资格。
对种子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清理,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或者已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建议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变更《营业执照》;对于《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不相符的,尤其是注册资本和经营种子类不一致的,要坚决予以更正;对于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要根据《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及登记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核查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对无证照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是否建立健全进销台帐和索票制度。
种子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进销台帐,做到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和索票制度健全,并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 ······(未完,全文共28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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