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结
2016年,根据区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区审计局立足本职,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注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在推进“阳光政府”建设,预防与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一、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及取得主要成效
(一)注重强化政府职能的履行
1.围绕中心,实行审计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保障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同时,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此外,严格依照法律和党中央规定,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完成审计项目32项,查处违规资金393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8348万元,在一审的基础上,核减工程造价1256万元,移送经济案件线索1起。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局党组被评为一类班子。
2.注重审计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了《**区审计局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有效地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与制约。
3.有序推进“信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信用**”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强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在审计处监督过程中的信用以及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信赖,努力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整改上下功夫,确保审计“有为、有唯、有位”,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二)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能够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法定程序执行到位。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审计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由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从严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我局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按照《**审计局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实施三级复核、审理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与整改工作,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采取分类管理,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多且有些问题难以确定的事项,务必提请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区审计局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建立聘请专家法律顾问。以审计局法制职能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主要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参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5.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审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全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0篇,未发生违法解除或变更合同导致败诉情形,较好地控制了合同风险,维护了审计局的公道、守信机关形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在区审计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有关情况和问题。
2.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及统计上报工作。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备案、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及时准确上报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计数据。
3.强化审计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审计执法保障。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加大对妨碍、不配合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拒不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自觉接受审计等行为的监督与问责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三是优化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依法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推动被审计对象完善机构建设,建立年度目标考核机制,推进被审计对象配备机构和专(兼)职内审人员。
4.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完善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152条。安排局领导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审计局违法审计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未发生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区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败诉的情形出现。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经济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落实行政复议分季度统计制度,按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2016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争议案件。
2.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16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2次,主题分别为:《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员干部的高标准和底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法治热点面对面---怎样推进严格执法》等相关学习内容,并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知识考试,参与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完善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贯穿始终,新进审计机关人员能够认真学法,参与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做到一线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率为87%。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局年度培训重点内容。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按规定组织参加**干部党员学习网法律知识课件学习,参加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通过率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经验做法
(一)法制宣传是手段,法治意识是关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推进依法审计工作进程,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审计水平,我局始终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渠道,创新形式,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全员、分层次的法制宣传培训体系,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审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在宣传对象上,坚持各层次全面推进。对于审计人员,我局通过召开审理会议、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和法治培训等方式,及时向其做好法治宣传,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对于被审计对象,我局在实施审计过程、审理关口前移、开展审计整改检查等阶段,与相关人员开展依法审计工作交流,加强审计法治宣传力度;对于社会公众,我局在审计信息网站上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及时发布审计法律法规动态,审计政策解读等内容,为需要了解审计法规规章及立法动向的人员提供查询平台。另外,我局还通过每年一度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案例和守法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宣传教育方式上,坚持拓展渠道,注重实效。2016年,我局采取“谁主审、谁宣传”的“一对一”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宪法》、《审计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对象对审计法律法规的知悉程度,为“七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便今后审计工作能够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依法审计是基础,领导带头是关键
我局领导坚持将依法行政贯彻审计工作始终,通过加强学法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开展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多项举措,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开展。一是全面执行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2016年,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议上,我局党组书记、副书记多次带头组织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审计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核心辐射作用,在局干部中普及法治理念,为我局依法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严格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执行审计计划、现场实施、复核、审理、报告处理、整改检查、结果公告全过程,构建起环环相扣的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三是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根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一套符合依法审计工作的考评指标,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提高依法审计工作质量。四是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回头看”,对依法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追究责任、督促整改,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
由于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对促使全体审计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全局审计干部能够主动参加网上学法知识考试,从而有利于提升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依法审计工作氛围。
(三)依法审计是基础,队伍建设是根基
全面加强审计队伍依法审计能力建设,建立符合审计职业特点、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职业化管理制度。一是推进落实依法审计队伍建设。在加强审计干部日常管理的同时,继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种类审计业务培训,分别派员参加市局春季培训、省厅审计技术骨干培训和领导干部提高能力培训以及参加南京大学审计业务培训等,促进审计干部严格履责、提升水平、开阔视野;二是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围绕审计法定职责、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专职审理人员等执法主体,科学分解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四)推行法律顾问机制,确保法治建设推进
2016年,根据工作实际,我局积极研究制定聘请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选聘熟悉经济领域、行政诉讼事务的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审计行为、合同行为、诉讼等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二是通过提前介入,对审计过程给予法律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措施,切实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确保其为依法审计、依法决策等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进一步降低我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五)依法审计是基础,成果转化是关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凡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凡是重大违纪违法的,凡是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凡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我局坚决揭露查处,大力推动整改问责,启动审计问题的挂销号整改系统。2016年完成审计项目32项,查处违规资金383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8348万元,在一审的基础上核减工程造价1256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起,提出审计建议65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56条,解决“老大难”问题3项,出台**区审计局《关于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实施意见》,启动审计整改挂销号系统软件,实现审计整改全覆盖,有效地促进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审计职能的发挥得到进一步彰显。
(六)廉政监管是重点,遏制腐败是关键
为促进审计高效、透明开展工作,预防职务犯罪,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从严控制审计权力运行,突出对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一是规范人事权。严格执行省、市、区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择优录用原则,确保人事录用和干部提拔条件、程序与上级规定精神相一致。在机关形成任人唯贤、公平、公正的良好用人风气。二是规范财务权。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大额开支集体研究、财务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合理;禁止设立“小金库”;严格使用公务卡,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三是规范执法权。首先抓好审前预防。审计组进点时,分管局长在与被审计单位进点见面会上,在现场告知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要求审计组长带领全体审计组成员认真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并公布举报电话,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其次审中监督检查。针对审计一线廉政风险高的特点,局纪检组在项目完成60%左右时,深入被审计单位了解真实情况,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突出了解和掌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落实审计纪律“八不准”情况,有无违反工作程序,滥用检查权甚至以权代法的行为,有无态度蛮横、讲大话、粗话、过头话等不文明行为。针对调查了解到的问题,召开现场廉政点评会,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压在萌芽中,切断廉政风险源。第三是推行廉政勤政回访制度,抓好审后整改。在项目结束后,分管局长要求审计组提交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反馈意见,并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当面回访了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还加强对中介聘任人员的廉政管控。在审计过程中,所有审计项目均由局审计人员任组长和主审、中介机构人员以协审人员参与审计的方式开展工作,审计组长或主审人员对中介人员采取适时跟踪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必须由审计组长或主审人员在场,严格控制中介机构直接与施工单位交涉的机会,有效地切断腐败的温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审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往往一些审计干部认为各扫门前雪就可以的思想,每年按指标完成自己的审计项目数量就可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审计质量如何不足以细思,从而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二是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主要是一些审计干部知识结构与年龄结构的差异所致,由于受人员编制控制的影响,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序上阻碍了审计全覆盖工作的推进,导致法治政府建设横还没有到边、竖也没有到底的现象。三是审计复合型人才短缺。由于审计新生力量和高知识的人才受编制影响后难以进入审计机关大门,即时进了,也是安排在市级机关中,而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几乎没有。加上外出组织培训机会少,财政安排的培训资金指标限制,无法满足现在培训的要求,同时受各类因素的影响,外出交流审批层层把关,走出去与请进来同样难度大,不同程度上均影响到审计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发挥。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一)主要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教育引导。要合理安排审计干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工作,讲清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提高审计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努力为审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别是在目前审计任务重、人员少的背景下,除了合理安排审计工作计划外,重点要有一个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一些审计干部外出学习和交流,强化岗位练兵,从而提高审计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三是正确处理好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少之间的矛盾。在目前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模式下,要合理安排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更要考虑到交叉审计项目可能会逐步增多,所以在安排计划时,要做到统筹安排,并要做好借助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审计来弥补审计力量不足,力求做到人才互补和专业互补,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下一步主要打算
一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效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实现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健全审计计划管理机制和审计结果报告制度,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科学编制年度计项目计划,实现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积极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法路径,强力推进数字化审计,实现有深度的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注重形成审计成果,健全审计整改和问责机制,实现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依法审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增强审计机关各项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审计的公信力。同时,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三是全面推进审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着力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审计干部职业化发展,大力培养适应数字化审计工作的审计人才,加强审计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及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整体运转效能。四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审计队伍战斗力。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努力开创审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围绕“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努力将审计队伍打造成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敢于并善于审计、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审计铁军,更好地适应新要求,承担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