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研究生报考要求
报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要符合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类。教育部同时授权招生单位制定高于上述要求的报考条件。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学历条件(符合以下一条即可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获硕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但只能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委培、自费可适当放宽。
●健康条件。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人事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有所在学校的推荐信和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工作证;其他人员须持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如果该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学历证明。在职人员为大学本科毕业生的,需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学历者,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程度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持学校介绍信即可。
7.报名程序
考生正式报名日期一般为每年11月10日至14日。近年来由于报考人数的猛增,部分学校为了减轻报名压力,同时也为了争抢优秀生源,往往提前报名。
报名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地市级以上城市或有关高等学校设报名点。每年的具体报名地点都会提前公布,一般变化不大。
报名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顺利的也要花去一、两个钟头。具体程序每年都有所调整,因此报名前一定要仔细看要求。下面列举参加2001年考研考生的报名程序,大家从中可以看个大概。
●交验报考的有关证明材料,缴纳报考费,领取机读信息卡和《填涂手册》等;
●填涂信息卡完毕,到读卡处进行系统检测,确认无误后系统打印《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一式两份,由考生核对、补填有关栏目后签名确认;
●考生凭《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换取《报考登记表》、《准考证》;
●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所有报考材料及空白《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前直接寄送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将《准考证》寄发考生。考生收到《准考证》,即已获得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资格。
8.组织命题与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国家教育部进行宏观指导,各级高教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分级管理,具体实施。目前硕士研究生招考有四种方式: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部分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MBA等专业硕士学位的全国联考。这里只介绍与大家紧密相关的全国统一招考模式。
全国统一招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每年春节的前15天到前10天左右进行。
全国统考初试的考试科目设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这当中的部分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具体做法是按科目成立命题组,抽调权威专家进行封闭式集中命题。统一命题的科目有:政治理论课,非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理工类和经济类的部分专业的数学,西医综合科目和中医综合科目。考试范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学考试大纲》予以确定。这些大纲每年都在上一年基础之上修订后重新出版。其他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每门考试均以100分为满分,考试时间三小时。
对于初试中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专业课程,教育部提出了以下几点原则要求:
●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具有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便于选拔,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内容,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融汇贯通、独立思考的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但这类内容所占分数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试题应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的试题,还应包括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文科各课程的试题在命题时要注意既能测试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
●试题中不得涉及尚存在重大学术争议的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选答题。但不宜过多。选答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当。
●各招生单位不得对业务课考试规定复习范围、指定参考书目和公布复习大纲。
复试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上旬左右,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