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两个转变”同时并举的思想。国民经济恢复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同时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所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建设成就的鼓舞和影响下,毛泽东加快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考。
毛泽东在1952年开始酝酿,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9月,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将这条总路线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以“一化三改造”为核心内容的总路线,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为主体;二是以解放生产力、实现三大改造为两翼。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这两方面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形成一个辩证的统一关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显著特点是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其实质是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解决所有制问题。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必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借鉴苏联的经验,在认真总结新中国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符合中国客观实际,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1.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然条件。国家的独立和富强,有赖于国家的工业化,即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好地体现出来。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迅速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必要的条件。新民主主义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这就不可避免地把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上日程。
时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迅速实现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必然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因此,必然地要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惟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3.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满足工业化需求,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尤其是土地改革后,个体农民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需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也促进了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
这一构想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制度的愿望,反映了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必然。历史证明,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正确的。
(三)社会主义改造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健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以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开辟道路。正如毛泽东所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的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过渡时期总路线体现了变革生产关系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后,我国又不失时机地进行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就是为了确立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在这种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以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开辟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