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考研政治毛泽东思想概论冲刺班讲义(8)

文都教育 /2008-01-16

  3、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有一定的概率出跨学科的分析题)。

  在纠正1958年出现的“共产风”过程中,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看法。他认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不要怕,我看要大发展;商品生产,要看它与什么经济相联系,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联系,就出社会主义;不要怕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历来就有商品生产,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久,他又强调要重视价值规律,指出,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进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它就会头破血流。尽管毛泽东没有能够将这些思想贯彻到底,没有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认真实行,甚至在后来提出了一些与之相对立的观点,但是这些思想对后人总结历史经验、探索新道路还是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的。

  4、邓子恢、邓小平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思想。

  (二)关于经济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

  1960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共鞍钢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毛泽东在批示中将鞍钢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毛泽东根据“鞍钢经验”系统地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思想,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三结合。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

  (一)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或者说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中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明显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民主共和政体,也有别于前苏联实行的苏维埃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1954年9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结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及由《共同纲领》临时代宪法的过渡状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确立。

  (六)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因为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这个根本性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特别是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最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的实质。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最大的权利。

  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有一定的概率出分析题)。

  (一)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1、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的一大法宝。

  2、在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结束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然是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一大法宝。

  3、中国共产党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是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的不可少的形式”。

  (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方针。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新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和主要内容。

  2、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

  能否正确处理本国国内的民族问题,对一个国家的前途关系极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争取中华民族解放的斗争中,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指导下,创造性地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照搬苏联实行联邦制的做法,作为解决本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国家管理的结构形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国内各民族人民都能够积极地参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时让各民族人民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自己当家作主,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以达到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目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实行自治政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在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同时,必须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

  (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和建立过程。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依据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地区和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由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新中国最早建立的省级民族自治政府,是194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帮助下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到1956年9月,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到1965年9月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内蒙、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大民族自治区的建立,标志着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建立。

  (三)关于民族团结。

  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的制度。它的实行,既有利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充分发挥各民族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

  (一)在思想文化领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1954年9月,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因此,在思想文化领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是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必然的选择。

  2、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新中国建国和立国之本。

  3、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真理,它总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中巩固自己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关于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双百”方针。

  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提出了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双百”方针进行了全面阐述。

  (三)关于人民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的是非的六条标准。

  毛泽东根据中国《宪法》的原则,提出了在人民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的是非的六条标准: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和削弱这个专政;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种团结。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

  (四)关于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1964年2月,毛泽东在中央音乐学院一封来信上批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讲的是纵的关系,洋为中用,讲的是横的关系。这是批判吸收古代的、外国的文化遗产的重要方针。

  五、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建设宏大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

  (一)科学是关系国防、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决定性因素。

  科学技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是周恩来一贯的观点。在1956年《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中,周恩来分析了国际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我国科学文化的落后状况,指出:“科学是关系我们的国防、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有决定性的因素”,“只有掌握了最先进的科学,我们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才能有强大的先进的经济力量”。在1963年1月29日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明确地指出:我们要建立一个富强的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二)发展教育事业,建设宏大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毛泽东在提出对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进行“团结、教育、改造”政策的同时,也提出了发展教育事业,建设宏大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的主张。

  1958年5月,刘少奇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想,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一种是现在的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小学、中学、大学,整天都是读书;现在工厂里面、机关里面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这是主要的。此外,是不是还可以采用一种制度,跟这种制度相辅而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一种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和一种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防建设和对外关系

  一、建设现代化的强大国防(一般考单选题)。

  (一)1949年9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

  (二)毛泽东在提出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的同时,还提出发展现代化国防技术的问题。

  (三)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

  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

  毛泽东时代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主要是指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具体政策。

  (一)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3月5日,新华社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就第一次提出了“解放台湾”的口号。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又多次发表声明,表达“解放台湾”的决心。

  (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正式提出“和平解放”台湾即争取用“政治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1955年5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第一次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新政策”“公开化”。第二年即1956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新政策”在当年召开的三个重要会议——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被正式确定下来。

  (三)1960年5月,周恩来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新政策”“系统化”并形象地“点题”为“一纲四目”,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具体是: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二、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四、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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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