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考研政治科学对待人生环境重点解析

海文教育 /2014-01-12

 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3.合理调控情绪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表现形式。人类要生存,首先必须满足各种需要。任何需要都是一定主体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对一定对象的需要,都必然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因此,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

  1.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与人交往应做到一视同仁,切忌嫌贫爱富,不能因为家庭、地位、经历、特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同时,要把自尊和尊重他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每个人都希望在交往过程中得到别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平等待人就是要学会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只有平等待人,才能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平等相待。

  第二、诚信原则

  诚信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保证。诚信包含着诚实和守信两方面的意思,“诚”是“信”的内在思想基础,“信”是“诚”的外在表现。诚信历来被视为处理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基本准则。诚信要求在交往中,彼此应当抱着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相互理解、接纳和信任,重信用、守信义。

  第三、宽容原则

  宽容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宽容就是心胸宽广,大度容人,对非原则性的问题不斤斤计较。宽容对于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扩大交往空间,也有助于消除人际间的紧张和矛盾。当然,宽容不能趋于怯懦,宽容不等于无原则地一味容忍退让,更不等于拿原则做交易,在实际交往的过程中,要善于把宽容与对坏人坏事的姑息迁就区别开来。

  第四、互助原则

  互助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必然要求。在人和人的交往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对增强彼此的理解,加深彼此的感情,有着重要的意义。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每一个人既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也能够帮助他人,因此,在交往中了解他人的困难,主动帮助他人,是交往关系中一个重要的原则。

  2.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1)正确认识竞争

  在社会生活中,竞争有多种表现形式,体育比赛、智力竞赛是竞争,学校里的考试、评优、人才的选拔也是竞争。一般说来,竞争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它有助于激发竞争主体的进取心,有助于竞争主体客观地评价自我、扬长避短、展现才华、不断提高,从而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竞争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的恶性竞争,既是人际交往的大忌,也是个人品德修养的大忌。在竞争中要有规则意识,要守法守德,要讲风格、讲合作,不能把竞争与合作对立起来。

  (2)正确认识合作

  一个人、一个群体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真正伟大的力量在于团结协作,团结有力量,团结能制胜。社会越发展,人们合作的范围越广大,合作的形式也越多样。

  (3)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从本质上看,两者又是相互伴随、相互统一的。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的胜利,通常总是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结果;合作也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就缺乏活力。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要鼓励竞争、提倡竞争、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提倡合作,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1.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人的个体性生中蕴含着社会性。人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同时又以社会的形式存在。在生物本能上,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生命生存和延续的条件;在自身价值的实现上,也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找到途径和可能。人的这种社会性,意味着人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化的洗礼,使个体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才能获得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基本条件。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在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2.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有维持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但是,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即使是人的本能需要,也深深地打上了社会历史的印记,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需要。人的需要的满足,只能借助于社会,凭借一定的社会关系,通过一定的社会方式实现。因此,个人需要不纯粹是个人的,它或多或少是社会需要的反映,受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需要也不是脱离个人需要独立存在的,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需要的反映。孤立地、不联系社会需要来考虑个人需要,将使个人需要失去基础和条件,还可能导致个人欲望、个人需要的无限膨胀,最终不仅不能使个人需要得到满足,甚至还可能使个人走上危害社会、违法犯罪的道路。

  3.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个人与社会都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个人利益,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社会整体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它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应自觉地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自觉服从社会利益。

  4.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

  个人的权利是在社会中获得的,没有社会,个人的权利就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个人的权利也就无从实现。因此,享受个人的权利与承担社会的责任是统一的。但是承担社会的责任并不与享受个人的权利简单对应,在道德要求上,不应把是否享受个人权利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先决条件。承担社会的责任,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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