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企业注意应对日本新法规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07
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一份分析报告再度提醒我国企业,日本专门针对农产品进口的法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将于5月29日正式实施。而目前我国制定的许多农兽残检测标准与日本的标准还无法完全对应,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涵盖的恰恰是我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坚果类、蔬菜类、糖类植物和油料作物等。
这份报告表示,为了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我国出口企业应从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建立规范的种养殖基地,保证生产中不使用违禁药物,按规定停用限用药物,在种养殖源头控制住药残;二是加强与日方进出口企业的信息交流,对日本允许使用的农药及残留量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沟通,最大幅度地减少进出口风险,取得双赢;三是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收获、储运、加工中,应尽量避免二次污染,防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