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此,海外投资者相信房地产的利益集团,有能力维持政策偏向于他们,维持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散。而且我国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相当落后,一些具有外资背景的不动产基金,频频在境内出手购买写字楼与高档住宅项目,这类交易在主要经济大国,都被纳入资本项目交易,但是在我国却放在经常项目下,监管力度差别明显,甚至在不少地方,这类交易还受到欢迎。
在这种情况下,最近两年境外资本流入中国房地产行业来势迅猛,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228.2亿元,同比增长34.2%,占开发资金来源的1.3%(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统计,2004年1~11月,境外资本流入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总量,超过222亿元,比2003年增长13.5%,其中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约150亿元,占全年房地产开发总额的12.8%;用于购房的外资约70亿元(同上)。
据商务部外资司统计:2004年新设立外商房地产业投资企业1767家,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34.8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9.5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78%、48.13%和1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