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教程第一章十四节(3)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07


与外贸公司抗衡?
    “个人从事外贸,也只能是接一些小单子,直接付现金的那种,不要老想着和大公司抢客源。”刘国强坦率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他认为,个人经营外贸是无法与外贸公司抗衡的。外贸生意的关键在于要有客户和外贸专业基础。在这两方面,个人都无法和外贸公司相比。因为客户资源也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虽然过去的“外贸自由人”是挂*在一个外贸公司下面做自己的生意的,可是毕竟还有个挂*公司的信誉在。如果以后仅凭个人的信誉和大公司争夺客户,个人还是没有竞争力的。
    刘国强从外贸公司辞职的时候,曾试着把一些客户拉到自己的手里。当客户发现刘国强是自己“单干”的时候,他们还是把订单交给了刘原来所在的公司。
    “所以说,我们就不担心新外贸法施行后,我们的业务员去‘单干’。”于兵自信地说,至少短时间内,个人从事外贸不会对我们这样的大公司有实质性的影响,因为个人信誉在多数情况下很难被国外公司认可。国外公司与你合作,看中的是这个公司的信誉,而不是某个业务员的信誉。一个有信誉的公司的客户,是不可能被一个“外贸自由人”轻易抢走的。

个人外贸难成规模
    据了解,由于目前个人经营外贸规模较小,个人外贸经营者很难进广交会等相关交易会。对此,广交会、广东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交会作为“中国第一展”席位有限且要求较高,个人想要进入广交会还有一定难度。
    因为相关交易会的组委会,对参展企业的年出口额有一定标准的要求,而个人从事外贸经营同样也要达到这个标准才允许进入,但个人经营外贸一般都规模较小,难以达到标准。这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个人外贸的发展。
    因此,尽管个人从事外贸活动开禁,以个人身份投资外贸的现象短期内并不一定会有太大动作,也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事实上,经营权门槛的再度降低,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有利于多创造贸易机会,不过,外贸投资者能否赢利,最终还取决于个人的理性投资选择,以及国内相关配套措施制度的完善和到位。 
    个人外贸考验行政系统新《对外贸易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而其中“个人外贸经营权”的下放是新旧外贸法中最大的变化。
    何茂春说:“新外贸法的修订是对1994年《对外贸易法》非常好的补充,也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根据WTO规则,作出的立法上的调整。” 
    中国的行政系统能否适应这一调整?

剧增的工作量
    个人从事外贸要与海关、检验检疫、银行、税务、外汇管理、工商等二三十个部门打交道。大批自然人从事外贸,这就带来一个新问题,对主管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来说,既要与企业法人打交道,又要接待普通老百姓也就是自然人,这确实是新的挑战。
    其实,近几年来,中国行政系统就已开始面对这种工作量不断增加的挑战了。
    这种挑战主要来自1998年后连续颁布的几个规定。
    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2001年7月颁布《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2003年9月1日颁布《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
    在这些规定的影响下,我国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数从1994年的5、6千家呈青蛙跳,猛增到现在的11万6千家,更是在2003年的9月里出现了每天新登记600家要求经营进出口公司的情况。
沈四宝曾担忧地对媒体说,“我们的干部与行政机关,不太适应这种变化。受到长期作为行政机器运行惯性的影响以及人治、不典型的市场经济的影响,他们更习惯于用原来的红头文件来管理。” 

迥异的行政管理
    “要想从贸易大国发展成为贸易强国,必要条件是规范的法律体系。”张汉林则说,中国入世承诺,国内法要与WTO原则保持一致,也就是说中国境内所有的省市自治区直至乡一级政府,都要统一法令。这就对中国行政体系和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来的外贸法比较侧重于管理,比如体现在外贸经营权的审批上,以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方面,而新法则强调监管与服务,并以建立统一、开放、有序市场为目标。
    新修订的外贸法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通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从业禁止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外贸易违法行为以及对外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新修订的外贸法还增加了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等内容。
    这些内容都对我国的行政管理系统提出了挑战。
    个人可以外贸了,这是我国对外贸易之路上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在为这一新规定欢呼时,我们还应当清楚地看到,前面的路并非平坦。

个人外贸“详规”出台前的三大疑问
    疑问一:任何人都能做外贸生意吗?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在《解读外贸法修订草案规定》中解释说,虽然新版《对外贸易法》为个人经营进出口贸易铺平了道路,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不受限制地从事进出口贸易。事实上,经营外贸仍然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包括到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备案、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以及到海关和银行完善相关手续等。
    疑问二:门槛降低会激起个人投资热潮吗?经营外贸业务对专业知识的要求比较高,经营风险也比较大,个人进入外贸领域还需慎重。现在个人做外贸难度高,承担风险大,特别是在资金问题上,比如你注册了50万元的资金,但整个运作过程中这笔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最好是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条件成熟,才去考虑“单干”。
    疑问三:哪些外贸领域适合个人投资者?不少专家认为,浙江是小商品制造基地,外国消费者对中国传统小商品青睐有加,所以个人投资外贸不妨从小商品生意做起,像一些中国传统饰品拿到国外市场能够卖高出两三倍的价格;个人投资者如果有机会争取到沃尔玛、霍尼威尔、麦德龙、家乐福、易初莲花这些国际大型采购商,还能进入全球市场。此外,个人也可尝试诸如纺织品出口、机械制造和机电产品等潜力项目。

相关话题/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