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含有贸易保险代理之意。
(一)国际保理广泛采用的理由:
1、 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不仅要缴纳银行手续费、而且要缴纳开证押金,占去其相当部分的信用额度,影响其业务扩展。
2、 市场竞争激烈,进口商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支付条件,出口商为了赢得买主,必须在付款条件上既具有竞争力,又要保证收汇安全。[一般在承兑交单(D/A)或记账贸易(O/A)中采用国际保理]。
(二)国际保理的适用范围
国际保理主要适用于商业周转快、交易金额不大、收汇期比较短并有贸易融资和防范信用风险要求的国际贸易业务之中。下列情形,适用国际保理方式:
1、季节性强的出口业务。
2、出口商初次进入国际贸易市场,对市场行情不甚了解,对信用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且缺乏催收账款的有效法律手段。
3、在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国际保理业发达,国际保理商联系广泛的。
(三)国际保理方式的当事人及业务流程
1、 出口商;
2、 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或出口保理公司,在出口地;
3、 进口商;
4、 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或进口保理公司,在进口地。
保理商(公司)一般都隶属于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