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辅导: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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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还有,提单上不能加注关于包装状况的描述,例如“新袋”(NEW BAG)、旧箱(OLD CARTONS)等词语。
11、 毛量(GROSS WEIGHT)“填写总毛重,应与其他单据相一致。如果是裸装货物没有毛重,只有净重,则在净重千克数前加注“NET WEIGHT”。
12、 尺码(MEASUREMENT):填写总尺码(立方米),即指货物的体积。
13、 运费条款(FREIGHT CLAUSE)
除非信用证有特别要求,一般的海运提单都不填写运费的数额,而只是表明运费是否已付清或什么时候付清。主要有:
① 运费已付(FREIGHT PAID)
②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③ 运费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④ 运费待付(FREIGHT COLLECT)
如信用证规定加注运费,一般可加注运费的总金额。如规定要详细运费,就必须将计算单位、费率等详细列明。
如果是托收结算方式,则按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条款填写。
14、 大写总件数(TOTAL PACKAGES IN WORDS)
此栏目的大写总计件数与其他单据及提单的小写总计件数保持一致。
有时承运人在13—18栏左侧规定:“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MERCHANTS”(各项目由货主提供)文句,意即这些栏目的内容和资料由发货人提供,承运人对此不负责任。
15、 签发地点和时间(PLACE AND DATE OF ISSUE)
海运提单签发的地点和时间,一般为承运人实际装运的地点和时间,货物装运的港口或接受有关方面监管的地方,海运提单必须经装载船只船长签字才能生效,在没有规定非船长签字不可的情况下,船方代理也可以代办。
如果一批货物分几个装运港于同一艘船上运往同一目的港,签发几个不同日期的提单时,则以较迟的日期为装运日期。
16、 提单正本的签发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
海运提单正本的签发份数,承运人一般签发两份正本,也可应收货人的要求签发两份以上。签发的份数,应用大写数字来表示,如TWO、THREE、FOUR等),在栏目内标明。
信用证规定要求出口方提供“全套海运提单”(FULL SET OR COMPOLETE SET OF BILL OF LADING),按国际习惯,一般是提供三份正本海运提单。这三份正本提单同时有效,如果持票人凭其中的一份提取货物,其他两份自动失效。
17、 契约文字:契约文字即提单正面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 已装船条款:SHIPPED ON BOARD THE VESSEL NAMED ABOVE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THE GOODS OR PACKAGES SPECIFIED HEREIN AND TO THE DISCHARGED AT THE ABOVE MENTIONED PORT OF DISCHARGE OR AS NEAR HERETO AS THE VESSEL MAY SAFELY GET AND BE ALWAYS AFLOAT。(上述外观状况良好之货物或包装(除另有说明者外),已装上述指定船只,并应在上述卸货港或船只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② 内容不知悉条款:“ THE WEIGHT、MEASURE MARKS、NUMBERS、QUALITY、CONTENTS AND VALUE,BEING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THE SHIPPER, ARE NOT CHECKED BY THE CARRIER ON LOADING。
(由发货人所提供的重量、尺码、标记、号码、品质、内容及价值各项目,承运人于装船时并未核对)。
③ 承认接受条款: THE SHIPPER,CONSIGNEE AND THE HOLDER OF THIS BILL OF LADING HEREBY EXPRESSLY ACCEPT AND AGREE TO ALL PRINTED, WRITTEN OR STAMPED PROVISIONS,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 INCLUDING THOSE ON THE BACK HEEREOF。
(发货人、收货人及本提单持有人明确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包括背面所印刷、书写或盖章的一切条款、免责事项和条件)。
④ 签署条款: IN WITNESS WHEREOF,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HAS SIGNED BILL OF LADING ALL OF THIS TENOR AND DATE, ONE OF WHICH BEING ACCOMPLISHED, THE OTHERS TO STAND AVOID。
SHIPPERS ARE REQUESTED TO NOTE PARTICULARLY THE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 WITH REFERENCE TO THE VALIDITY OF THE INSURANCE UPON THEIR GOODS)。
(为证明以上各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各份内容和日期一样的本提单,其中一份一经完成提货手续,则其余各份均告失效。要求发货人特别注意本提单中关于该批货物保险效力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18、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SIGNED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此处必须表示“承运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UCP500对港至港运输提单的签字方式作了以下规定,即“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并被下列人员签字或用其他方式证实:
---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或
----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
承运人或船长的任何签字或证实,必须表明“承运人”或“船长”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因此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时,签字栏下端一般须加注“AS AGENTS FOR THE CARRIER XXX”; 承运人签字时,则在上端加注“AS CARRIER”字样。
具体实例,提单签字人应根据签字人的不同情况做出不同批注:
⑴承运人签署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 COSCO
(签字)
AS CARRIEER 或 THE CARRIEER
⑵代理人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 ABC SHIPPING COMPANY
(签字)
AS AGENT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COSCO 或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COSCO AS CARRIER (或 THE CARRIER)
⑶船长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COSCO (或不注或注船名)
(签字)
AS MASTER 或 THE MASTER
⑷代理人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COSCO
提单签字处: ABC SHIPPING COMPANY
(签字)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 XXX OF THE CARIER COSCO 或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XXX AS MASTER(或THE MASTER) OF COSCO AS CARRIER(或THE CARRIER)
二、海运提单的背书
海运提单的背书有多种多样,只要收货人一栏不是记名收货人,海运提单一般可以经背书转让。
1、 海运提单背书的类型
①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指示(TO ORDER)时,由托运人(SHIPPER)背书。
②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记名指示(TO XXX’S ORDER 或 TO ORDER OF XXX ),由记名的一方背书。
③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托运人指示时(TO SHIPPER’S ORDER或 TO ORDER OF SHIPPER),由托运人背书。
④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申请人或其他商号公司指示时,由申请人或其他商号公司背书。
⑤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某银行指示时,由该银行背书。
2、 背书方式
① 空白背书—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
② 记名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又书写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
的名称及地址。
③ 记名指示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又要书“TO ORDER OF + 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的名称及地址。
四、集装箱货运与海运提单
集装箱货运在海运比例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集装箱运输有着自己的特点:
①集装箱运输是先装箱,后装船的。来源:www.examda.com
集装箱装运,有的是在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进行,有的是在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进行。装箱时必须由装箱人填制集装箱的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该单据是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详情的唯一单据,它的作用一般有四个方面:
A装货地点作为向海关申报的代用单据;B作为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与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之间的货物交接凭证;C作为承运人提供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D在卸货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转运手续依据。
D集装箱的海关验放手续在装箱时进行,装箱人须事先联系海关,请海关派员到场监装,装毕在箱门加封印及号码(SEAL NUMBER),然后将集装箱装上运输工具。
集装箱运输在国际上的做法是用“场站收据”(DOCK RECEIPT)代替大副收据,货物装箱后送入场站堆场, 取得场站收据,即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收据待海运提单”(RECEIPT FOR SHIPMENT B/L),其时集装箱尚未装船。如果信用证规定须提供“已装船海运提单”的,则可在集装箱装上船后在“收货待运海运提单”上另加“装船批注”(ON BOARD NOTATION),即注明“装船”字样和装船日期,经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简签,这样就构成合法的“已装船海运提单”。集装箱海运提单正规做法应在海运提单上打明集装箱号码、封印号码及每箱所装货物。
五、租船提单( CHARTERED PARTY B/L)
租船提单,又称租船合同提单,是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CHARTERED PARTY )签发的提单。该提单通常使用简式提单格式,提单正面仅列明船名、装卸港口、货物名称、数量等项目,而不列详细条款,提单上一般还注明:“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ED PARTY”(其他条款和条件按租船合同处理)。运费条款有时也填为“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ED PARTY”(运费按租船合同支付)。 租船提单并非一个完整而独立的文件,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在信用证要求或允许提交租船提单的前提下,银行一般要求出口商在提交提单时,连同租船合同副本一并交附在提单之后,以供有关方面参阅。根据《UCP500》第25条规定:“即使信用证要求提交与租船提单有关的租船合同,银行对该租船合同不予审核,但银行将予照转而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