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读译参考:大珠小珠落玉盘-琵琶的新生(2)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4-11

[TIPS & BACKGROUND]
1. 纽黑文(New Haven):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南部城市,临长岛海湾,对外贸易港口。人口12.4万(1984),大市区41.7万(1980)。建于1638年。有钟表、仪表、橡胶制品、枪炮、弹药、电气制品、造船等工业。著名的耶鲁大学就在这座小城,纽黑文还是美国比萨的起源地。每天,都会有上百美国人从纽约或波士顿驾两三个小时的车到纽黑文品尝这里的比萨。其中,又以"Frank Pepe's''及"Sally"的比萨最著名,周末你可得排上几个小时,才能尝到香喷喷的比萨!

2. 卡内基音乐厅(Carnigie Hall):世界上最著名的音乐圣殿,位于纽约57号大街154号。1891年由钢铁大王卡内基投资兴建,当时,那里还属于曼哈顿颇为荒凉的郊区。这座意大利文艺复兴工的音乐厅在设施上几乎达到了无可挑剔的境界。卡内基音乐厅建成公演的那天,卡内基特地邀请柴可夫斯基担任乐队的客座指挥,所有纽约自认品味高雅的家庭在音乐厅外等了至少一小时,为的只是能买到一张入场券。几乎20世纪所有的古典音乐巨匠都以能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为荣。郎朗是中国钢琴演奏史上第一位在卡内基大厅作音乐会现场录音的钢琴大师。《千手观音》领舞、残疾人艺术家邰丽华也在此演出过。

3. 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原名詹姆斯.马歇尔.亨德里克斯(James Marshall Hendrix),1942年11月27日出生于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吉米.亨德里克斯生长于一个贫穷的黑人家庭,他是摇滚历史上最伟大的电吉他天才和60年代末唱片工业摧毁力量的牺牲品。亨德里克斯在上学期间就自学吉他,并热衷于听南方布鲁斯歌手的作品,从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到B.B.金(B. B. King)。1961年,他在美国伞兵服役期间,在部队俱乐部演奏音乐,并结识了贝司手比利.考克斯(Billy Cox)。在亨德里克斯以后的生涯中,他对亨德里克斯的帮助很大。退役后,亨德里克斯参加了一些音乐家的演出。在他移居纽约之前,他还与小理查德(LittleRichard)、艾克和蒂娜.特纳(Ike and Tina Turner)合作过。当他在纽约的黑人俱乐部里为“艾斯利兄弟"(IsleyBrothers)、金.柯蒂斯(King Curtis)和其他乐队伴奏时,被实业家埃德.查普林发现,并与他签订了录音合同,还使他成了“柯蒂斯骑士”(Curtis Knight)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同时,亨德里克斯作为一个吉他手的绝顶天赋被前“动物”(Animals)乐队的贝司手蔡斯.钱德勒(Chas Chandler)所赏识,并向他许愿把他培养成顶级歌星。亨德里克斯被他打动了,并于1966年随他到了英国。在伦敦,“吉米.亨德里克斯经验”(Jimi Hendrix xperience)乐队组建,这是一支有魔力的三人乐队,主音吉他兼主唱亨德里克斯,贝司手诺埃尔.雷丁(Noel Rid ding)和鼓手米奇.米切尔(Mitch Mitchell)。该乐队几乎一夜成名,尤其是亨德里克斯引起了英国流行音乐界的极大关注,据报道,那年冬天,埃里克.克拉普顿(Eric Clapton)和皮特.汤森(PeteTownshend)观看了他所有的演出。1967年夏,他成功地进行了英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巡回演出,并录制了热门单曲“嘿,乔”(Hey Joe)和“紫雾”(Purple Haze)以及专辑《你经历过吗?》(AreYouExperienced?)在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的大力推荐下,他参加了蒙特雷音乐节,他的成功使他跻身于世界超一流歌星的行列。作为一名黑人歌星,人们注意到,他的听众几乎都是白人,他是第一位赢得所有白人听众的黑人歌星。1969年,他却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黑人团结,但他并不懂政治,因此感到不解和紧张。在商业方面,1968年是最成功的一年,《像爱一样勇敢》(Axis: Bold As Love)(1969)和《电子女儿国》(ElectricLadyand)都成为金唱片,他还从音乐会及无可争辩的超级歌星的身份中赚取了大量的金钱。在1968年底,他被认为是其他“激进摇滚”吉他手的鼻祖。他那忧郁而激动人心的独特风格,体现了强烈的布鲁斯音乐的情感。爵士乐大师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甚至预言他将成为一名伟大的爵士乐吉他手。他的演奏具有很浓的实验色彩,把电吉他的技巧和功效发挥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但当他进一步成功时,麻烦也随之而来了。1968年1月,他因与贝司手诺埃尔.雷丁争吵斗殴而被拘留,这标志着乐队成员之间的关系激剧恶化。一个月之后,在他第二次环美旅行演出中,他放弃了舞台表演中所有花哨和噱头,直接表现他那复杂的音乐。这一举动遭到了观众的反对,亨德里克斯为逃避这种反应,取消了47天中的54场演出,并用大量吸毒的狂乱生活方式麻醉自己。他消瘦了许多,并指责他的经理人对他的钱财管理不当。除了他的魔力在公众中的巨大影响,1969年却是一个不顺之年,他的经理人蔡斯.钱德勒被解雇,“吉米.亨德里克斯经验”乐队解散,一个多伦多的毒品贩子控制了他,整整一年,金钱如流水般地花掉,他的私生活更加无序。同时,他还面临来自黑人听众的巨大政治压力,要求他组建一支全黑人乐队。尽管他在纽波特音乐节上露面,并重新启用米奇.米切尔,还邀请他的朋友比利.考克斯(Billy Cox)任贝司手,他的现场演出还是比以前大大减少了。一个月后,他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露面,这是他音乐生涯中的最后高潮,同年12月,他的全黑人乐队(“吉普赛人乐队”(Band of Gypsies)终于组成),但他对乐队第1张专辑并不满意,不久在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演唱会后“吉普赛人乐队”宣告解散。此时,他还在准备下一个双张套专辑《新升太阳的第一束光》(FirstRays of the New Rising Sun)。此后,亨德里克斯重组“吉普赛人乐队”,乐队由亨德里克斯、考克斯和巴迪.迈尔斯(Buddy Miles)组成,到夏威夷拍电影,开更多的演唱会,在新开的“电子女儿国”录音棚里录音。8月份,他最后一次离开美国,参加怀特岛音乐节。当时舆论认为他那次表演水平并不高,可现在回想起来,那次表演依然十分出色,接下来的欧洲巡回演出被缩短了。亨德里克斯于9月中旬回到英国。
1970年9月18日,他因过量服用安眠药剧烈呕吐窒息而死。当时亨德里克斯心理压力很大,种种迹象表明他并非自杀——他的死只是个悲剧事件。许多人认为亨德里克斯死的时候,灵感已枯竭。摇滚歌星们应该知道在这种职业生涯中该如何保护自己,可惜一个人在青云直上时不会明白,而等他明白时,已经太晚了。亨德里斯从来不知道如何筑起保护墙。我们不能说他在70年代的作品缺乏创造力,不幸的是亨德里克斯的音乐深奥重要之处已被营利目的搞的面目全非——《新太阳的第一束光》这张未完成专辑中的大部分歌曲被收录在亨德里克斯死后最初出版的两张专辑《爱之哭泣》(Cry of Love)和《彩虹桥》(Rainbow Bridge)。
随后,突然之间到处都出版了亨德里克斯拼凑歌曲的专辑,直到1974年制作人艾伦.道格拉斯(Alan Douglas)开始接管他的遗作时,情况才消失,道格拉斯最初出版的两张“新”专辑《紧急着陆》(Crash Landing)和《午夜之光》(Midnight Lightning)全都是把亨德里克斯1969-1970年的录音室原声经过道格拉斯把吉他以外的噪音抹去,再重新加上乐手的伴奏而编辑的,如果说这些专辑毫无生机的话。那么道格拉斯制作的另一张“新”专辑《宇宙的九个》(Nine to the Universe)倒并不太坏,的确是当时亨德里克斯和当时的乐手一起演奏的。现场演出版本的一些专辑,像《音乐会》(Concerts)、《温特兰德现场唱会》(Live at Winterland)以及4CD装的《舞台》(Stages)倒是一些很具历史价值的东西,就像《第一电台》(Radio One)(是“亨德里克斯和经验”乐队1967年在BBC电台做的),一样都是尽收全文未经改动的真实演唱会版本。
从音乐上来说他对以后无数继承者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这位巨匠的吉他技巧和丰富的想像力对后人影响的结果是竞争多于启示。这本身是他的力量和形象的象征。至今还无人能超过这位天才,或许永远不会有。风格: Acid Rock(酸性摇滚) Album Rock(专辑摇滚) Blues-Rock(蓝调摇滚) Hard Rock(硬摇滚) Psychedelic(迷幻音乐)

4. 蓝草音乐(Bluegrass):代表早期传统乡村音乐的一种风格:由美国东南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的“乡下人”组成的以弦乐器为主的乐队,演唱传统的歌曲,以高音人声作和声,基本的伴奏乐器包括:小提琴、吉他、曼陀林、五弦班卓琴和由小提琴制造者约翰.多皮埃拉(John Dopyera,1893-1988年1月3日)发明的多布(Dobro)——一种用来以机械方式放大吉他声音的铝制圆锥体。

5.宝莱坞(Bollywood):是位于印度孟买的广受欢迎的电影工业基地的别名,由孟买(Bombay)和好莱坞(Hollywood)结合而成。尽管有些纯粹主义者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看上去“宝莱坞”还是会被继续沿用下去,甚至在牛津英语大词典中也已经有了自己的条目。宝莱坞也被称作是“印地语(Hindi)的影院”,其实乌尔都语(Urdu)诗歌在这里也相当常见,同时英语的对白和歌曲所占的成分也正在逐年增加。不少影片中的对白中都有英语单词短语,甚至整个句子。一些电影还被制成两种或三种语言的版本(使用不同语言的字幕,或者不同的音轨)。宝莱坞和印度其它几个主要影视基地(泰米尔语 - Kollywood,特鲁古语(Telugu),孟加拉语(Bengali) - Tollywoord,坎拿达语(Kannada)和马拉亚拉姆语(Malayalam)等)构成了印度的庞大电影业,每年出产的电影数量和售出的电影票数量居全世界第一。宝莱坞对印度以至整个印度次大陆,中东以及非洲和东南亚的一部分的流行文化都有重要的影响,并通过南亚的移民输出传播到整个世界。宝莱坞的电影通常是音乐片。几乎所有影片中都至少有一段唱歌跳舞的场面。

6. 弦乐四重奏(string quartet):四件乐器是小提琴二、中提琴、大提琴各一。典型模式为四个乐章(与交响曲相同)。

大珠小珠落玉盘

1990年,吴曼从北京奔赴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那会儿,一句英语也不会说,生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她的琵琶(类似鲁特琴的中国传统乐器)上。现在她已经获得了骄人的成就——经过努力拼搏,终于从纽约的唐人街来到了卡内基音乐厅,并将于4月6日在那里首次举办独奏音乐会。

琵琶是一种音色清亮的四弦乐器,其形如梨,演奏时被竖抱于膝上。琵琶弦以前多为丝制,现已改为钢弦,共振效果更佳。吴曼用右手上的假指甲拨弦,而用左手手指压盖音柱。在她的弹奏下,这种有着2000年历史的乐器发出的一曲曲乐音音色和韵味都令人惊叹不已,正如一首唐诗所说,像“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般。

吴女士使用弹拨和震音(用5根手指连续拨动一根弦),奏出了众多令人萦怀的异国曲调,其诠释传统音乐的造诣之深可见一斑。但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召唤力很快就消失殆尽,一如当年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经验”乐队。在美国期间,吴女士大胆扩展了琵琶的演奏范围,与相应的乐器手共同弹奏爵士乐、蓝草音乐、宝莱坞电影音乐,并且激发一些知名作曲家谱写了众多作品。

吴女士说,琵琶之声时而柔美如诗,时而激越且不乏时代感,这就是它之所以能吸引泰瑞·莱利、菲利普·格拉斯、谭盾、盛宗亮等作曲家的缘故,而这些人都曾为其谱过曲子。她是第一个把琵琶与乌干达竖琴、阿帕拉契五弦琴以及弦乐四重奏组合在一起的人,也是第一个用琵琶弹奏爵士乐的人。

一切均始于她抵达美国之后。现如今在美国和欧洲的音乐学院、各类比赛以及音乐厅里,年轻的中国音乐家比比皆是。要知道,在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演奏西洋音乐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国家提倡使用传统乐器,于是乎,1964年出生于杭州的吴曼9岁时开始学弹琵琶。

她考进了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在那里她第一次听到了西洋音乐),随后获得中国第一个琵琶专业硕士学位并被授予终身教授职位。但是,她实在掩饰不住对西方的好奇心。移居美国的同事告诫她说,美国人对中国传统音乐毫无兴趣,但她并没有打退堂鼓,带上七件乐器(其中包括琵琶、古筝和一把扬琴)就出发了。

头两年的生活很艰辛,她学习英语,也哭过很多次。她加入了其他中国音乐家的行列,开始在纽约唐人街演出,在一家干洗店地下室里排练。几场音乐会下来,美国的音乐家们被迷住了,开始主动跟她打交道。“克诺斯四重奏”乐队的戴维·哈林顿说,他起初听她演奏时的感觉就像头一次听小提琴大师雅沙·海飞兹演奏一样。

“克诺斯四重奏”乐队最近录制一张取材于宝莱坞电影音乐的唱片时,哈林顿看中了她,因为他需要一个人能独自奏出多种不同的声音效果。拥有“丰富的声汇量”的吴女士当之无愧。她也引起了马友友的注意——作为这位大提琴家“丝绸之路”演奏团的一员,她现在经常和他同台表演。

中国的琵琶演奏者和听众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十年前吴曼与克诺斯四重奏一起在北京的演出曾经轰动一时。她说:“我希望下一代中国人明白,还有一种能让传统乐器经久不衰的方法。”

[KEY TO QUIZ]
A. triumphantly (triumph胜利-triumphant胜利的,洋洋得意的-triumphantly成功地,自豪地)
B. astonishing (注意区分astonished感到惊讶的和astonishing令人惊讶的)
C. hauntingly (haunt萦绕心头-haunting常浮现于脑海的,难忘怀的-hauntingly副词,此处修饰形容
词exotic,故应填入副词。注意haunted的意思是“神鬼出没的,闹鬼的”)
D. evocations(此处应填名词,evoke唤起,引发-evocation n.再现,描绘)
E. numerous(此处应填入由number派生而来的numerous-大量的,许多的)
F. aggressively(修饰形容词modern,应填副词,aggress v.攻击,侵犯-aggressive adj.好斗的,挑衅的,
有闯劲的-aggressively adv.侵略地,有攻势地)
G. encouraged(此处应填动词的被动语态)
H. recipient (此处应填表示“人”的名词,recipient接受者)
I. irresistible (本题有一定难度,首先根据句意及括号中的resist,这句应该指“不可抵抗的”。注意resistance n.抵抗力,耐受;resistant adj.有抵抗力的)
J. rehearsing (现在分词伴随状语;rehearse v.排练 rehearsal n.)
K. fascinated (过去分词伴随状语)
L. inspired (inspire的过去分词,“被激发的”)
M. excitement (填入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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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