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证》的公告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人员自 1997年6月15日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证》(以下简称《稽查证》)。《稽查证》外部为一黑色皮夹,内部镶有一枚镂空烫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徽志,徽志上方为红色国徽图案,下方为麦穗拱托的钥匙和权杖的造型。稽查证插在皮夹内,为一密封全塑卡片,上有持证人着海关制服的彩色免冠照片及姓名、职务、编号、颁证日期,照片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红色印章。

《稽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是海关稽查人员依法行使稽查职权的法律证件。持《稽查证》的海关人员进行海关稽查时,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所规定的权力。

海关稽查人员持证执行公务时,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接受稽查。

特此公告

 


相关话题/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