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2年第5号公告

网络资源 Freekaoyan.com/2008-05-06

 海关总署2002年第5号关于修改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格式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2年  第5号

经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4《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进行修改。经修改附后的《通知书》式样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知书》式样同时废止。

附件:《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OO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编号:       

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

(修改后式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经海关审核,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对你单位实施A类管理,调整为按    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如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本海关上一级海关(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话题/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