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每个级别的考试都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试采用先笔试,后口试的方式。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教试中心函[2004]157号)规定,从2006年起,将PETS-4级考试时间从每年3月第二个周六、周日调整至每年9月第二个周六、周日。
2006年PETS考试具体时间见下表:
级别 | 上半年 | 下半年 |
PETS-1B | 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无 |
PETS-1 | 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PETS-2 | 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PETS-3 | 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PETS-4 | 无 | 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
2006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时间是9月9日和10日,9日上午考笔试,9日下午和10日考口试。
五、考试的内容与要求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查的能力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重点考查考生的交际能力。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和口语。具体的考核内容与要求、词汇表以及样题等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大纲》中有明确说明,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严格按照该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考生可以在报名点购买《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纲》。
六、报考的条件和要求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的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考试。但为了避免对正常学历教育的干扰,不得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要求考生在具有较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
报考者在考前到当地的辽宁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2006年6月8日——7月11日。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考。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或武警人员)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