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2 19:38:58 来自: iPhone16,1
在“2024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的内容第228页备注了学习笔记
(5)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6)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①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②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③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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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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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第四章 基金募集、基金份额的销售和交易
第五章 基金的投资交易
第六章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息披露、估值和收益分配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