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笔记

2007-11-15 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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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 论

        1、 对象论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生、发展及其规律性的专门学科。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在时间跨度上为4000多年,既有古代法制又有近现代法制;在内容上既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又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

        2、目的论;

        1 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为建设有中国特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

        2 通过对比学习,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3 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为学习部门法课程提供必要的知识背景和理论常识。

        3、方法论

        (1)具体的方法

        1 要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

        2 要掌握每个历史阶段下不同类型法律制度的特点;

        3 要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因革演变关系;

        4 要在掌握一定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理解中国通史;

        5 要学会使用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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