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简史(30)

本站小编 辅仁网/2017-12-30


姆佩尔便将所有的积蓄分给六个孩子,然后伤心地离开家乡到各地漫游。作者通过吉姆佩尔的悲剧揭露世界上到处存在欺骗和虚伪,最后连这个“傻瓜”也醒悟到:只有坟墓里才是“没有纠纷,没有嘲弄,没有欺骗”的世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的老鳏夫——哲学博士菲谢尔德,经过痛苦和哀伤的磨炼之后,在同老处女黑多比的结合中尝到了人生的乐趣。作者借用老鳏夫新婚前后判若两人的喜剧性变化,赞美了人生美好感情的真正价值,讽刺和嘲弄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禁欲主义残余的愚昧可笑。在另外一些短篇小说中,辛格往往采用幻想和传说中的精灵、魔鬼、上帝等作为主人公,通过对“天堂”、“地狱”、“鬼屋”的描写表达作者对人类社会的观点。这类作品中著名的有《魔鬼的婚礼》和《泰伯利和魔鬼》等。前者描述了一个拉比的遗孤遭到魔鬼的报复而死的故事;后者描述了一个弃妇与一个冒充魔鬼的鳏夫享受人生之乐的故事。不管是真的魔鬼还是假的魔鬼,作者并不希望人们去相信天堂、地狱的谎言,他所要曲折地反映的是人对世界的认识,因而他的作品被看成是“现实主义的幻想、心理学和信仰的混合物。”五十年代以来,辛格多次获得美国文学界的各种荣誉和学位,1978年,辛格由于“热情洋溢的叙事艺术,不仅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汲取了滋
养,而且还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该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美国文坛上第八位享有这一殊荣的作家。辛格作为一个波兰裔的美籍犹太作家,以他独特的生活经历为基础,以濒临死亡的意第绪语为创作语言,描绘出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犹太社会的生动画面。由于他三十一岁才离开故园,因此他同贝娄的创作题材和风格有着很大的差别。他身上更多地表现了那个古老的犹太社会对他带来的影响,他把严肃的现实主义与理想的浪漫主义融化在一起,以朴素的白描手法显示丰富的感情色彩,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巧妙地、恰如其分地将古老的意第绪文学和新兴的美国文学的双重传统结合在起来,反映了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民族的生活面貌。在他的作品中,往往是现实和虚幻并存,天真与神秘相间。他笔下有现今的生活,也有天堂、地狱等鬼魅故事,因此有学者把他看作霍桑一类的传奇作家;而他讽刺、幽默和含蓄则又有欧•亨利的遗风。
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 , 1914—1986)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个犹太人家庭,父母是二十世纪初迁来美国的俄国移民。马拉默德的童年是在贫困和家庭的不断迁徙中度过的,对布鲁克林区贫民窟的生活非常熟悉。他自幼爱好文学,1936年从纽约市立学院毕业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英国文学硕士学位。他先后当过工人、店员、夜校教员和大学教师,业余时间从事创作。迄今已出版了六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他的小说对犹太人的道德信念作了最细致、最真实的描绘,在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他的作品犹太味最浓。《店员》(1957)是马拉默德的代表作,小说以三十年代经济危机时期的犹太贫民区里一家小杂货店为背景,描写了一个意大利浪荡青年弗兰克最后皈依犹太教、改邪归正的故事。店主莫里斯是个勤劳、善良的犹太移民,他的生活信条是“做老实人,觉才醒得安稳”,“做个犹太人,就得有副好心肠”。有一天却遭到两个暴徒的殴打抢劫,其中一个就是弗兰克。后来弗兰克看到莫里斯很穷,受到了良心的遣责,为了赎罪,他来到小店里替莫里斯照料生意,辛辛苦苦地干。他虽同情莫里斯,却继续偷钱,同时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这个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青年渐渐被莫里斯善良、诚实、勤劳的品德所感化,终于改邪归正,施行割礼,成了一个犹太教民。小说反映了犹太社会一个角落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一个为人类赎罪而受苦一生的犹太人典型,同时也写出了邪恶的非犹太人如何在“圣者”的净化下脱胎再生为犹太人的经过,应验了作者所说的“人人都是犹太人”的名言。《装配工》(1966)的故事背景是在本世纪初俄国的基辅,以当时发生的一桩真人真事为蓝本,是一部具有现实意义的犹太民族的苦难史。作者以极大的同情描述了生活在帝俄时代的犹太人雅可夫•波克的不幸遭遇。雅可夫为人正派,但生活总是不断地捉弄他,他没有孩子,老婆又跟别人走了。他先当房屋装配工,后来又在一家砖厂干活,却无端遭人诬陷,说他杀死了一个孩子。在排犹主义的迫害下,他被说成是耍弄犹太巫术的“妖人”,最后被押往法院受审。该小说获1967年“普利策小说奖。”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也很出色,其中最享盛誉的是1959年获全国图书奖的短篇小说集《魔桶》。作为这个集子名称的短篇被公认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珍品,成为美国文学教材的必读篇目。马拉默德以精通犹太和美国人的语言而著称,他善于把犹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描写完美地结合起来。他的文风颇受意第绪语口头文学的影响,语言简洁明快,文字幽默风趣,故事娓娓动听,很有自己的特色。
菲利普•罗思(Philip Roth,1933—)是新一代犹太小说家的代表。他出生在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一个犹太家庭,祖父母是来自东欧的移民。罗思自幼在纽瓦克市犹太人聚居区长大,1954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在芝加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1959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1960年获全国图书奖和“欧•亨利小说奖”,成为一时争相传颂的畅销书。迄今已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集。罗斯的小说注重对新一代犹太人心理状态的刻画,他往往采用幽默、讽刺甚至荒诞不经的手法达到艺术效果。他常常以冷眼旁观的态度和细致入微的描写来表现当代犹太人的思想冲突和矛盾性格,特别是那些出身寒微的新兴中产阶级的真实面目反映得尤为深刻。长篇小说《波特诺的诉苦》(1969)写一个名叫亚历山大•波特诺的犹太青年在宗教和犹太传统束缚下,用无节制的手淫和纵欲来发泄内心的的苦闷。他的那段自白正是对危机中的犹太信仰的讽刺:“这就是我的生活,我
的唯一的生活,然而我却在一个犹太笑话里度过。我是犹太笑话里的儿子——只是它并不是什么笑话!”长篇小说《乳房》(1972)以荒诞的构思描写了一个中年色情狂犹太教授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重一百五十磅的女性乳房,主人公在变形十五个月后通过乳头向他的年轻女友叙述自己变形的经历。197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鬼作家》以犹太小说家内森•苏克曼对二十年前的往事回忆为线索,写出了上一辈著名犹太作家伊•艾•朗诺夫的创作和生活经历。作品中另一个主要人物是朗诺夫的弟子兼情人艾梅•伯蕾特。小说通过对伯蕾特一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悲惨遭遇的描写,揭露了反动势力对犹太民族的迫害和歧视。小说还通过朗诺夫因家庭关系和个人道德拒绝了艾梅•伯蕾特正式结婚的描写,反映了犹太社会的婚姻,家庭和道德观念。苏克曼揭露犹太家庭内部的丑闻,代表了新一代犹太青年的反叛精神。罗思小说的主要缺点是缺乏深度,性描写也过于突出。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主要是通过对人物心理描写反映社会精神演变的现实的小说流派。从十九世纪末亨利•詹姆斯开创这一流派以来,它的描写形式经久不衰,到了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莫里斯、厄普代克、欧茨等人的创作,把这一小说流派推向了新的高峰。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可以把它看作是上一世纪传统的继承;从心理描写的手法看,则是创作上的新发展。赖特•莫里斯(Wright Moris 1910——)出生在内布拉斯加州塞特拉尔城,中学毕业后进入加利福尼亚州波莫纳学院读书,1933年离开该校,1944年去欧洲,在巴黎受到法国艺术流派的重大影响。四十年代返回美国,定居于加利福尼亚州,并开始从事小说创作。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一代小说家,莫里斯的作品提供了连接小说的两个时代的环节。他返回到了辛莱•刘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的道路上去,同时也预示了比他自己更年轻的一代的深奥的幽默和忧虑。莫里斯的处女作《我的达得利叔叔》(1942)以美国中西部平原为背景,通过家庭与个人所经历的那些容易引起波动的关系的诙谐描写,反映了三、四十年代小村镇和大城市之间、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显示出美国生活中敏感的基本因素。这部自传体的小说表现出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敏锐洞察和对社会生活的精细理解,无论是家庭关系的纠缠还是小镇生活的各种事件,无论是对爱情成败的描写还是对乡下人内心世界的叙述,都反映出他充分的创造力和对美国小说传统的继承。以后,莫里斯创作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莫里斯试图把在他内心幻想领域中的东西,强加到实际经验的片断上去。《在孤树林举行的葬礼》(1960)是一部描写内布拉斯加州生活的亲切的挽歌。疯狂的现代生活方式闯入了住在草原上僻远的矿山街上的斯坎龙一家四代人的生活中来,掩盖在亲属间的幽默和平凡琐事下面的是:男人、女人们为了生存而相互欺骗,罪恶潜入孩子们所在的地方。约翰•契弗(John Cheever, 1912—1982)在当代美国文坛上以描写城市中产阶级内心世界的小说而著名。他的作品从一个侧面揭露了美国社会的本质,反映了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们物质富裕和精神贫乏之间的矛盾。1957年以前,契弗的创作几乎都是短篇小说,他一生成就最大的也是短篇小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某些人的生活道路》出版,此后出版的短篇集还有《巨大的收音机和其他故事》(1958)、《在我的小说中仅仅出现一次的人物、地方和事件》(1961)、《旅长和高尔夫球迷的寡妇》(1964)和《苹果世界》(1973)等。1978年出版的《约翰•契费短篇小说集》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到1978年他的全部短篇小说,获1979年“普利策小说奖。”随着美国工业化的迅速进展,美国乡村很快城市化,一些有钱的人也搬到远郊区居住。契弗的短篇小说经常以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郊区为背景,以上层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生活为描写对象,从而显示出这些富人们在人生道路上的微妙变化。他虚构了大城市郊外一个名叫“荫山村”的小镇和作为人物生活场所,这个地方看起来是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实则充满着阴暗的色彩。小说中的人物通常都是有身份的中产阶级男子,他们有固定的职业,有丰厚的收入,有和谐的家庭,有活跃的社交,一切都显示出这些中产阶级
完善的生活方式。然而,在这种生活方式的背后却隐藏着明显的危机:为了维持表面的排场而使经济日不敷出,为了满足自身感官的刺激而去私通调情;为了逃避生活日益衰竭的冲击而幻想探索一条“新路”;但结果是处处虚伪,处处碰壁,只能在一场美国式的梦中寻找安慰。《再见吗,我的弟弟》(1951)、乡村丈夫》(1954)、《茫茫大海》(1964)、《游泳者》(1964)、

《贾斯廷之死》(1961)等是这些短篇中的名作。契弗一生主要从事职业写作,他后期的主要作品是长篇小说《弹丸公园》(1969)、《猎鹰者》(1977)和《啊,好一个天堂》(1982)。作者通过世故的老年绅士莱米尔•西尔斯所遇到的种种怪事反映出现代生活对那些“规矩”的中间阶级心灵的刺激。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 1932——)出生于宾夕法尼亚的小城希林顿,父亲是中学教员,母亲酷爱文艺,写过许多短篇小说。几部长篇小说,但仅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魔力》(1971)。在她的影响身职业。 1954年,厄普代克以优秀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随即赴英国牛津拉斯金绘画艺术研究院深造,一年后回国,被聘为《纽约人》杂志的编辑,1957年成为职业作家。厄普伐克是个多产作家。他二十二岁时在《纽约人》杂志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此后,他丰富而成功的创作很快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各类大奖也随之纷至而来。除诗集、评论集和两个剧本外,厄普伐克已出版短篇小说集六部、长篇小说十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养老院义卖会》(1959)描写要求精神生活的养老院老人与只考虑物质利益和执行制度的管理者之间的冲突,在某种程度上把养老院写成今天美国社会的缩影,影射所谓“福利”国家如何从过多的“社会福利”扼杀了精神生活。《马人》(1963)借古代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故事来比喻乡村中学教师乔治•考德威尔的悲剧命运。考德威尔早年当过兵,后又干过司机、跑堂、推销员等各种职业,并自修学完了大学化学专业的课程,进入全国有名望的一家大公司工作,但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把他排斥到了一个叫奥林格的小地方当乡村中学教员。小说集中描写了他自杀前三天的情景。考德威尔禀性善良,为人正直,却不见容于这个恶浊的世界,不断遭到校长的凌辱、学生的捉弄,连小镇上的人也对他恩将仇报,最后他心力交瘁,对生活丧失了信心,来到悬崖边“接受死亡”。《在农场》(1965)被认为是《马人》的续篇,写三十五岁的广告商乔治•罗宾逊带着第二次结婚的新婚妻子和妻子前夫所生的十一岁儿子回去他母亲的农场上度假的经过。通过母子、父子、夫妻、婆媳之间的关系,把美国中产阶级的精神面貌勾画得栩栩如生,反映出在大都市扎根谋生的新一代已不可能继承乡村父业的变化。“兔子”三部曲被公认为厄普代克的代表作。其中第三部《兔子富了》在1982年竟连续获得“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小说奖”和“全国书评家协会奖”三项大奖,成为美国文坛上的一段佳话。“兔子”是哈利•安格斯特罗姆的绰号,在第一部《兔子,跑吧》(1960) 中,他还是个二十六岁的青年,学生时代曾是显赫一时的第一流蓝球运动员,成人后在一家家庭用品商店当推销员。他无法忍受这种平庸、刻板的生活,想要躲避逃跑。先是与酗酒的妻子吵架,后来又跟一个妓女鲁丝鬼混,不久妻子因酒醉溺死了刚出生的女儿,使他有家无处归。第二部《兔子,回来》(1971)写十年后“兔子”与他妻子贾妮丝的经历。“兔子’在回家之后,与妻子又生活了十年,他在一家印刷厂当排字工,日子总算还安定。但就在此时,他的家庭又起波澜,妻子有了新欢,离他而去;“兔子”也把一个十八岁的“嬉皮士”吉尔带回家来同居。不久,吉尔又引来一个虚无主义者黑人斯基特,最后吉尔放火烧掉“兔子”的窝,自已也自焚而死,“兔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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