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原始社会
问题一:三次社会大分工
从金石并用时代开始,到铁器时代,在这一阶段,生产有较大的发展,从农业方面来 说,原来锄耕农业已经被犁耕农业所代替。同样,畜牧业也发展起来了,在适宜经营畜牧业的地方了出现了一些大规模放牧畜群的游牧部落,在这些部落中,农业仅 仅起着辅助的作用,从而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就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生产力又有了新的发展,铁制工具已经在很多地区使用。铁 制工具的使用使生产逐渐多样化和专门化。出现了铜器和铁器铸造、制革、制陶、纺织、榨油、酿酒以及木器制造等多种专门的生产活动。如此多样的活动已经不能 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进行,交换逐渐发展了起来。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发生之前,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交换,由于产品过于贫乏,只是一种很偶然的现象。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之后,人们生产出来的生产品大大超过了维持自己生活的需 要,因此游牧部落需要用剩余产品去交换农业部落的剩余产品,而农业部落也需要用自己的剩余产品交换游牧部落的剩余产品,于是交换就成了一种经常性的现象,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专门从事交换的商人,商人的出现被称为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问题二:用火的意义
旧石器时代早期火的使用,使人们变生食为熟食,缩短了食物的消化过程,有利于人类体质的发展,火还可供原始人御寒取暖、防御野兽的袭击,因此用火在人类历史上的发展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问题三:原始群
为了寻觅食物,防御敌害,人类的远祖——正在形成中的人过着一种集体的生活,马克思、恩格斯称之为“原始群”。这种群体的规模很小,一般只有三四十个人。群体还没有家庭组织,实行无限制的性关系。原始群是人类的童年,原始群的活动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序幕。 问题四:血缘家族
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血缘家族是在原始群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依据血缘关系组成的群体。在血缘家族阶段,一个家族就是一个集团、一个公社、一个生产单位。当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过着集体劳动,共同消费的生活。实行班辈婚。血缘家族是氏族组织的最初萌芽。
问题五:对偶婚
母系氏族时期的婚姻制度,是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对偶婚家庭的 主要特征是一男一女在一定时间内的婚姻。但这种婚姻很不牢固,离合比较自由,并且权在女方。对偶婚家庭不是独立的经济(当时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是母系氏 族)。对偶双方各属其氏族,对偶婚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望门居和从妇居。
问题六:个体家庭产生的原因和特点
原因:父系氏族公社晚期,出现了个体家庭。个体家庭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金属器的使用使生产逐渐趋于个体化,从而使个体家庭独立地进行生产成为可能。二是随着金属器的使用,男子在生产中占据支配地位,大量财富掌握在手,并要把这些财产传给其子女。
个体家庭又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丈夫的支配权,二是婚姻的牢固性。所谓丈夫的支配权,是指丈夫对妻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可以逞凶肆虐,而妻子只能唯夫命是从,受其奴役。个体家庭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使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走向解体。
问题七:军事民主制
与公、私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上层建筑表现为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是氏族制度向阶级社会和国家过渡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发生以及
由此引起的部落之间频繁的战争密切相关。管理机构包括军事首领、议事会和公民大会。军事民主制既具有国家强权性质,又具有氏族民主性质。军事民主制在国家产生阶段起了重要作用,几大文明区都经历了这一阶段,具有普遍性。
问题八: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
私有制的产生
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人们也就没有私有观念,没有 私有经济。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开始有了剩余产品。氏族部落首领和家族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将集体财产占为己有,产生了私有经济。而且随着生产 力的发展,私有的成份越来越大。当土地也变为私有财产时,便标志着私有制的确立。
阶级的产生
私有制的产生后,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产品,减轻自己的劳动,人们开始把战俘作为 奴隶。起初,奴隶的地位和主人一样。但随着奴隶劳动在生产中地位的日益上升,主人开始加重对奴隶的剥削和奴役,于是便产生了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别。同时私有 制的产生后,氏族中的一些家族利用自己的优势占有更好的土地或更多的奴隶、牲畜,于是出现了穷人与富人的差别。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别、穷人与富人的差别的出 现,说明了阶级的产生。
国家的产生
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军事民主制,存在着军事首领的个人权利,随着战争的日益频 繁,军事首领的地位不断上升。同时,氏族议事会逐渐被氏族贵族所把持。他们逐渐成为奴隶主阶级,而其他人则成为他们的对立面,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产生。这 时,氏族制度不仅无能无力,反而被阶级斗争所炸毁。以军事首领、氏族贵族为主的奴隶主阶级经过长时间的斗争最终夺取了全部权利。军事首领成为一国之主,国 家产生。
问题九:国家与氏族的不同之处
国家与氏族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国家按地域划分居民,而氏族的划分却依据血缘关系。二是国家已有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暴力机关,而氏族所有的却是民主管理机关。
第二章 古代埃及
问题一:古埃及文明的特性
1、古埃及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历史最悠久,持续时间最长的古代文明。
2、政治上实行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
3、埃及是古代世界中宗教意识最强烈、最浓厚的文明国家。
4、在经济上,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绝对控制,实行最古老的“计划经济”。
问题二:金字塔
古埃及法老的陵墓。因外形像汉字“金”,故名。金字塔修建始于埃及第三王朝,终 止于第二中间期,分布在孟菲斯附近的尼罗河西岸。现存八十多座,最大的一座是第四王朝的胡夫金字塔。金字塔是埃及文明的标志,是人民智慧的象征。但同时金 字塔的修建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剧了社会矛盾,削弱了君主专制统治。 问题三:喜克索斯人
古代入侵埃及的民族。喜克索斯人的主要构成是属于塞姆人的游牧民族。拉美西斯二世喜克索斯人原居住于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后渐侵入埃及,并在埃及建立15、16王朝。喜克索斯人在客观上为西亚与埃及的交往做出了贡献。
问题四: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
(1)改革的原因:
1、阿蒙神庙祭司集团政治经济势力极度膨胀,他们与地方贵族相勾结,对法老专制王权构成了严重威胁,迫使法老以宗教改革的形式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
2、新王国时在对外战争中兴起的军事贵族阶层,坚决反对以阿蒙祭司集团代表的世袭贵族染指政权,支持法老同他们的斗争,这一阶层成为宗教改革的重要社会基础。
3、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木虎)同神庙祭司奴隶主有财产与权力再分配的矛盾,因而支持王权同祭司奴隶主斗争,当法老国同神庙祭司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和表面化时,法老们就不仅从贵族中,而且从中小奴隶主中选拔官吏,这是改革的支持者。
(2)改革的内容与措施
1、提拔任用新兴中小奴隶主贵族,加强王室统治力量;
2、创立崇拜太阳神阿吞的一神教,消除阿蒙神庙势力的影响;
3、营建新都,摆脱旧势力影响;
4、在文学艺术方面,摒弃传统的文学艺术风格,提倡真实地描写世界和一切事物。 这次改革只维持了十八年,他死后,其继承者恢复了对阿蒙神的崇拜,土地、财产归还给了阿蒙神庙,首都迁回了底比斯。
(3)失败的原因:
1、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十分强大且根深蒂固;
2、改革者内部的分裂、埃赫那吞的某些举措失误,使原本支持改革的军队、官僚奴隶主离开了改革,从而削弱了改革阵营的力量;
3、人民群众并未从改革中得到好处,相反,他们的负担更为加重,因而也对改革缺乏热情;
4、埃赫那吞的接班人过于软弱,背弃了改革。
(4)实质
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力量同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为代表的地方世袭贵族分权力量之间的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
(5)改革的历史评价
1、沉重打击了阿蒙祭司集团和地方世袭贵族的势力,提高了自由民中等阶层的地位,暂时加强了中央集权;
2、冲破了文艺领域中的传统的创作模式,在埃及文学艺术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从多神教向一神教发展是宗教史上一大进步;
4、改革之失败使埃及文明失去了一次重新振兴的机会。
问题五;拉美西斯二世
古埃及第19王朝法老(公元前1303-公元前1213,公元前1279-公元 前1213在位)。其执政的时期是埃及新王朝最后的强盛时代,他进行了一系列远征,已恢复埃及对巴勒斯坦的统治。其在位期间埃及与赫梯的争霸达到高潮并走 向结束。他与赫梯缔结了传世最早的以牺牲小国利益换取军事霸国之间的所谓“和平”的拉美西斯和约。拉美西斯二世热衷于土木工程,修建了许多庙宇。拉美西斯 二世死后,埃及就开始走下坡路。
第三章 上古西亚
问题一:西亚古史的主要特点
1、西亚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文明的地区。
2、居民成分复杂,国家兴亡更迭频繁,政治上缺乏连续性,各国历史持续时间都比较短。
3、经济以灌溉农业为主,王室神庙经济居支配地位。
4、国家政体均实行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
5、统治者均注重健全法制,重视法典的编纂制订。
问题二:乌鲁依尼姆基那改革
1、改革的背景
卢伽尔安达的暴政加剧了王室与祭司、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为缓和社会矛盾,乌鲁卡基那上台后进行了改革。
2、改革的内容
第一、取消弊政,减免赋税,禁止官员侵害平民财产,切实减轻人民负担。
第二、壮大公民队伍,使许多失去公民权的平民重新恢复了公民身份。
第三、改革社会陈规陋习,推行一夫一妻制,兴修水利灌溉工程。
第四、以立法形式确认财产的私有制。
3、评价
( 1)社会制度改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
(2)减轻平民负担,兴利除弊的措施缓和了社会危机,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
(3)打击了贵族的势力,加强了王权,符合由城邦到帝国的发展趋势。
在乌鲁卡基那执政的第四年,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与乌鲁克结成同盟,再次发动对拉伽什的战争,拉枷什遭惨败,乌玛军队攻占了拉伽什城及其郊区。改革失败。
问题三:汉谟拉比的政绩
第一、统一了两河流域。
第二、加强政权和军队建设,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优待士兵,强化军队战斗力。 第三、兴修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四、加强法制,制定了《汉谟拉比法典》。
问题四:《汉谟拉比法典》
世界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为了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巩固政权,汉谟拉比制订了《汉谟拉比法典》。法典,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神化王权,炫耀业绩,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特别是保护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占有。法典对于波斯、埃及等国的成文法典都有一定的影响。
问题五:《汉谟拉比法典》所反映的社会状况
1、等级制度
法典把巴比伦人分为三个等级:①阿维鲁,直译为“人”,为有公民权的自由民,其 上层是少数王族、高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统治阶级。一般认为,阿维鲁是公社中占有土地并享有全部权利、处于公社司法管辖之下的全权公民。②穆什根 努,为无公民权的自由民,他们没有土地,靠为王室服务获得土地。③奴隶,是完全无权的人。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
2、土地制度
据法典规定可看出,具体情况有三点:①服务于王室的祭司、商人、手工业者和公务 人员之类:他们领得土地,作为替国王服务的报酬,这种土地可以买卖,但买者必须替卖者为国王服务。②负担兵役义务的人:他们领取土地作为服役报酬,士兵的 份地不能买卖和转让。③纳贡人:他们领取土地耕种,向国王交纳收成的1/3至1/2。其份地和士兵份地一样,不能买卖,而且不准妻子儿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