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部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我部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复试,如果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同时,医学部研招办将3月20日后陆续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2.4月1日8:30-11:30 外语听力、综合素质测试来源:www.examda.com
考试地点查看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3.考生须在4月1日下午携带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学部行政办公楼三层(医学部研究生院)318或319室,送交个人材料。
4.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rs.pku.edu.cn/
⑵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⑷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一份为加盖公章,一份为复印件)
⑸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来源:www.examda.com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二份。其中成绩单加盖公章的一份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考生复试时需携带面试表(4月1日综合测试时发放)、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