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2007年硕士生复试办法
一、化学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志平
成 员 郭志新 于澍燕 张建平 艾希成 林 隽 陈自立 于安池
秦玉 曹廷炳 杜为红 张小岗
二、复试原则来源:www.examda.com
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有机化学 | 45 | 45 | 90 | 90 | 305 |
无机化学 | |||||
物理化学 | |||||
应用化学 |
l 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l 我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一)复试科目
专业方向 | 有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应用化学 |
科目一 | 综合化学实验(100分) | |||
科目二 | 综合面试(15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与潜力) | |||
科目三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 |
l 综合化学实验,主要考察有机、无机、分析和物化四大化学的基础知识和动手能力;
l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安排的面试次序,(按照专业)当场抽签。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二)复试时间及考场
复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报到 | 3月30日下午 | 理工楼203 |
综合化学实验 | 3月31日上午 | 理工楼实验室 |
综合面试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上午 | 理工楼206、207会议室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 | 理工楼206、207会议室 |
l 复试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综合化学实验成绩6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合格者,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占30%加权求和,按成绩排序决定录取。
3.调剂考生根据参加我系复试的成绩排序决定录取,初试成绩仅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