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2)
考研 Freekaoyan.com/2008-03-09
3、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
初步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步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初步拟录取资格。
4、关于体检
凡参加复试人员必须统一由我校组织到宝塔区医院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5、关于调档
计划内非定向(统招)或计划外自筹经费考生必须督促工作或学习单位将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确定拟录取名单
初步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调档、交费及签订合同等符合有关规定后就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7、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几点要求
1、研招办在复试前应向考生讲明我校2006年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办法和规则等事宜。
2、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各单位应于4月20日前将考生复试材料(复试表、笔试试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报研招办,以便及时为拟录取考生办理调档、交费等手续和为没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办理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