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0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复试办法(2)
考研 Freekaoyan.com/2008-03-09
㈡5月16-17日各招生学院到研究生处领取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和报名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定表》(招生学院通过网页下载)、《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招生学院通过网页下载)等材料。
㈢5月18日考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和本科毕业体检表复印件到各学院报到,查验证件、交复试费和本科毕业体检表复印件→5月19日-20日各招生学院安排复试工作。
㈣对持不合格证件、报名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
第七条、录取办法㈠各招生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㈡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或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录取审核程序㈠各招生学院应于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定表》、《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和本科毕业体检表。
㈡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㈢省招生办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核。
㈣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招生纪律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届时,校监察处、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83465250,研究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83465380.第十条、本复试、录取办法的解释权在校研究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