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业务起源于80年代末。1987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香港联合发起了"中国置业基金",直接投资于珠江三角洲周边的乡镇高科技企业。其后,中银集团、中信公司也分别在90年代初在境外募集设立了基金。
我国基金的真正起步是1991年。1991年8月,"珠信投资基金"和"南山风险投资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批准设立。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淄博投资基金"是我国第一家规范化的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在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上半年,中国国内出现了投资基金一哄而上的局面。据统计,截至1993年底,我国国内共发行基金73个,总额达50亿元人民币。1993年下半年起,随着国内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国内基金的审批也处于停顿状态,基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调整期。
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随后,5家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上市并成功运作,中国基金业迎来了一个规范发展的新时期。
2003年10月26日,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经全国人大通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资本市场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构建了基金业的发展的制度框架,为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截止2004年8月末,我国获准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有40家,其中,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12家,共管理146只基金,基金规模已超过3000亿元,相当于股市流通市值的2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