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学》学习重点 1

网络资源 免费考研网/2009-01-13

第一章 总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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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讲述了金融市场的构成基本要素、金融市场的结构,从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得出金融市场的主要五大功能。本章对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了重点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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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的问题
 1.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各不相同,但就市场本身的构成要素来说,主要有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媒体和金融市场价格四个要素。四个因素之间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相互影响的。其中金融市场主体与金融市场是最基本的要素。

 2.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有:转化储蓄为投资的功能;改善社会经济福利的功能;提供多种金融工具并加速流动,是中短期资金凝结为长期资金的功能;提高经济金融体系竞争性和效率的功能;引导资金流向的功能。

 3.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金融市场监管的目标,首先是为了保证金融市场机制,进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以高效、发达的金融制度推动经济的发展。其次,为了限制和消除一切不利于市场运行的因素,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保障市场参与者的正当权益,保证市场在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弹性基础上稳步运行,减少波动,为国家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4.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包括金融市场监督和金融市场管理两层含义。金融市场管理一般是指国家根据有关金融市场法律,如票据法、证券法、银行法等,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使得金融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金融市场监督则是指对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校治,使市场运行恪守国家法令及规定,严格遵守市场管理的过程。金融市场监督与金融市场管理两者相互补充,紧密联系,对金融市场的各个要素进行监管,即对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媒介和金融市场价格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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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金融市场:
  办理各种票据、有价证券、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买卖,以及同业之间进行货币借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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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融市场主体(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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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研究金融市场的五种参与主体----企业、政府、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和家庭,对各个金融市场主体积极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动因以及各主体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活动领域、方式以及各自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而使我们对金融市场的主体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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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的问题
1、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主体即是金融市场的交易者,他们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般来说,包括企业、政府、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和家庭五个部门,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上,还应包括国外投资者。

2、金融市场主体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动因:
    金融市场主体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动因来自两个方面:从内部看,就是对利润和收益的追求;从外部看,则是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激烈竞争。


3、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双重身份:
    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双重身份是指政府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资金需求者和交易的主体,还是重要的监管者和调节者。
  政府部门是一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需求者。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公共工程,为了弥补财政赤字,一般都通过发行公债方式筹措所需资金,从而以资金需求者的身份在金融市场上活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政府仍是金融市场的活动主体之一,但有的是资金供给者,有的则是资金需求者。资金供给者如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的政府。与此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不仅是国内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也是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借入者。
  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是授权给监管机构,但也经常自己出面向金融市场施加影响。政府还经常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金融市场施加影响。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了实现对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控制,还通过政府协定方式,建立起许多国际金融市场的行为准则及权力义务关系。如西方七国财长会议就经常对国际金融市场问题进行磋商,甚至为解决金融市场的突出问题而采取联合行动。


4、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特殊地位:
        在金融市场上,金融机构的地位是极其特殊的。首先,它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传递者和导向者。其次,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再次,金融机构还是货币政策的传递者和承受者。货币政策就是开始作用于银行货币头寸,然后影响实际经济部门,进而通过有价证券的买卖、中央银行接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贴现,来控制货币供应量,最终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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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货币市场基金:
   是一种开放式的投资公司,它依靠对消费者和企业销售股票取得基金,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短期工具,例如商业票据、存单和短期国库券。

   2.养老金基金:
   是一种契约性金融机构。这种基金的参与者多为私人企业的职工,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劳资双方的积聚,即雇主和雇员各缴纳一部分;二是基金运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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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金融市场客体(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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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研究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各种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学习本章,要求了解和掌握主要的金融工具如货币头寸、票据、债券、股票、外汇和金融衍生品,对它们的性质、活动方式及特点等,要充分把握,最后形成对金融市场客体的宏观把握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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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的问题
1、货币头寸作为交易工具的特点与价格:
    货币头寸又称现金头寸,是指商业银行每日收支相抵后,资金过剩或不足的数量。货币头寸是同业拆借市场重要的交易工具。货币头寸作为资金拆借市场的交易工具,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即时可用”性,只要交易达成,借款人即具有使用权,不像支票那样需要经过一个转化为货币的过程。特别是在高利率时期,各金融机构都愿意避开支票清算机制,专宠货币头寸。货币头寸的价格即拆借利率,一般是由两种情况决定:一是由双方当事人议定;二是借助于货币经纪人,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决定拆借利率最重要的因素,是当时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拆借利率一般低于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拆借利率如果比再贴现利率高,银行不仅会拒绝向客户办理贴现,也会争相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贷款,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乱,拆借 利率有时也可能低于市场利率,那是在货币头寸供给大于货币头寸需求的时刻,拆出的利率虽较市场利率为低,却比无息可收强出许多。拆借利率由于变动频繁,能迅速、及时、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因而成为货币市场上最敏感的“晴雨表”。各金融机构都密切关注货币头寸的价格变动,借以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决策。

2、票据的性质和特征:
    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是国际通用的结算和信用工具,它由于体现债权债务关系并具有流动性,而成为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
  票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票据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票据是一种无因债权证券。无因债权证券是指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可以不向债务人负证明责任。
(3)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票据债权人占有票据,即可根据票面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向特定的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这种票据权利行使也离不开票据,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随票据的转移而转移,必须交付票据,票据的权利才能行使。
(4)票据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或流通证书。
(5)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票据必须根据法定方式作成方为有效。票据上必须记载的事项以及票据签发、转让、承兑、付款、追索等行为的程序和方式,各国票据法一般都作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6)票据是一种返还证券。如果付款人是主债务人,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如果付款人是次债务人,付款后可向其前手追索。
  在票据的上述特征中,最重要的是无因性,流通性和要式性。在我国,票据的流通性和无因性还受到一定的制约。


3、汇票、本票、支票的异同比较:
   
(1)汇票、本票主要是信用证券;而支票是支付证券。
(2)汇票。支票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则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3)汇票有承兑必要;本票与支票则没有。
(4)支票的发行,必须先以出票人同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为前提;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同付款人或收款人之间则不必先有资金关系。
(5)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本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汇票的付款人不特定,一般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6)支票有保付、划线制度;汇票、本票均没有。
(7)支票的出票人应担保支票的支付;汇票的出票人应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本票的出票人则是自己承担付款责任.
(8)本票、支票的背书人负有追偿义务;汇票的背书人有担保承兑及忖款的义务。
(9)支票只能见票即付,没有到期日记载;汇票和本票均有到期日记载,不限于见票即付。
(10)汇票有预备付款人,融通付款人;本票只有融通付款人;支票则都没有。


4、债券的性质、特点和分类:
        债券是债务人在筹集资金时,依照法律手续发行,向债权人承诺按约定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从而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 债券是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债券的发行者即为债务人,投资者则为债权人。债券虽是表示债务债权关系的书面凭证,却与一般的借贷凭证不同,它是借贷关系的证券化,因而可向任何第三者自由转卖,由此成为资本市场的交易工具。
  债券的基本要素:
(1)债券的面值。债券的面值包括面值市种和面值大小两个内容。
(2)债券利率乙债券利率是债券利息同债券面值之比。债券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分。
(3)债券的偿还期限。债券的还本期限短则数月,长的可达几十年。不管期限长短,还本时间都比较固定,不可随意变动。
  债券的基本特点:
(1)债券表示一种债权,因而可以据此收回本息。
(2)债券的期限已经约定,只有到期才能办理清偿。
(3)债券虽未到期,却可以在市场自由转让。
(4)债券因交易而有市场价格,因价格不断变动而具有流动性。
(5)债券的价格虽然经常变动,但变动幅度相对股票要小,因而安全性较高。


5、股票与债券的联系与区别:
   
  1)股票与债券的相互联系。
  首先,不管是股票还是债券,对于发行者来说,都是筹集资金的手段,在使用资金的同时,都要付出一定的报酬给投资人,这就是股息或利息。对于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一种投资手段或交易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任意一种工具,把资金投放到自认为最有利可图之处,按期获得一定的报酬。
  其次,股票和债券(主要是中长期债券)共处于证券市场这一资本市场当中,并成为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最后,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同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之间是互相影响的。因为在证券市场上,一种交易工具的价格变动必然会引起另一种交易工具的价格变动。
  2)股票与债券的相互区别。
(a)性质不同。股票表示的是一种股权或所有权关系;债券则代表债权债务关系。
(b)发行者不同。股票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债券则任何有预期收益的机构和单位都能发行。债券的适用范围显然要比股票广泛得多。
(c)期限不同。股票一般只能转让和买卖,不能退股,因而是无期的;债券则有固定的期限,到期必须归还。
(d)风险和收益不同。股票的风险一般高于债券、但收益也可能大大高于后者。股票之所以存在较高风险,是由其不能退股及价格波动的特点决定的。
(e)责任和权利不同。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并享有监管权;债券的持有者虽是发行单位的债权人,但没有任何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只能收取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


6、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特点:
    基金证券又称投资基金证券,是指由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证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有价证券。
  从实质上分析,投资基金应包括三种含义:
首先,投资基金是一种投资制度。它从众多的投资者手中募集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由对投资具有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
其次,投资基金发行的基金证券是一种大众化的投资工具。
再次,投资基金具有投向的广泛性和收益的共享性。


7、基金证券与股票、债券的区别与联系:
    基金证券与股票、债券的共性:
1)对基金证券、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均为证券投资。
2)基金证券从形式上看同股票与债券有相似之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按“股”计算其总资产,基金资产则划分为若干个“基金单位”,投资者按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分享基金证券的增殖收益。
3)股票、债券是基金证券的投资对象。在国外,就有专门以股票、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
  基金证券同股票、债券相比,存在如下区别:
1)投资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债券的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证券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
2)风险程度不同。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大于基金证券。对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受可支配资产总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资于少数几只股票,当其所投资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资本金有可能出现较大的亏损;而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把资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投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把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债券在一般情况下,本金得到保证,收益相对固定,风险比基金要小。
3)收益情况不同。基金证券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则是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基金证券的收益比债券高。
4)投资方式不同。与股票、债券的投资者不同,基金证券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证券的投资者不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是由专家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
5)价格取向不同,在宏观政治、经济环境一致的情况下,基金证券的价格主要决定于资产净值;而影响债券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股票的价格则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6)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债券投资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满后收回本金;股票投资是无限期的,除非公司破产、进入清算,投资者不得从公司收回投资,如要收回,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市场价格变现;基金证券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态不同而有区别:封闭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证券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


8、金融衍生品的性质和特点:
    金融衍生品又称衍生性金融工具或衍生性金融商品,它是在基础性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货币、外汇甚至利率和股票价格指数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或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品通常以双边合约的面目出现,合约的价值取决或衍生于基础性金融工具的价格及其变化。合约规定持有人的权利或义务,并依照既定义务或权利在日后进行交易,为交易者套期保值奠定了基础。金融衍生品具有高度杠杆性这一本质特点。
  所谓高度的杠杆性,是指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投机者能以小额资本从事巨额投机,从而用小额资本获取巨额收益。对那些急欲牟取暴利的投机者来说,这是强大的诱惑力,一些投机者甚至会为此违规操作,挺而走险,由此引发金融风险。虽然金融衍生品的这一特点有时会成为金融风险的诱因,但绝不能说它是产生风险的根源,风险的根源在于投机的二重性,确切地说,源于过度投机。显而易见,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只要投机适度并依照法规进行,风险危机均可避免。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如同其他许多事物一样,用之得当则有利,用之不当则有害,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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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金融市场媒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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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章集中介绍金融市场媒体中的各类经纪人,阐述他们的地位、作用、活动方式与获利途径。学习本章,要求掌握主要的经纪人如货币经纪人、证券经纪人、证券承销人和外汇经纪人的地位与作用,深刻认识没有经纪人的市场是有缺陷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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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的问题
1、经纪人的概念:
    经纪人是指市场上为买卖双方成交撮合并从中收取佣金的商人或商号。经纪人一般都对其经手中介的交易业务具有专业知识,谙熟市场行情和交易程序,对交易双方的资信有很深了解。因此,许多交易主体都喜欢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经纪人是市场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
2、货币经纪人:
    货币经纪人又称货币市场经纪人,是指在货币市场上充当交易双方中介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人。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主要是货币头寸、各种票据及短期的国库券,货币经纪人因而包括了货币中间商、票据经纪人和短期证券经纪人。货币经纪人获利的途径不外两条,其一是收取佣金,其二是赚取差价。


3、证券经纪人的作用:
   
  证券经纪人是指在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和代理买卖证券而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人。由于证券经纪人通常只在证券交易所活动,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
  首先,在证券交易所中,每天都有多种证券挂牌交易,普通投资者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很难选择到合适的证券。但只要通过经纪人,问题便迎刃而解。
  其次,证券交易所虽是证券最终成交的场所,但所有交易者都进入其中自行交易,既不可能,秩序也会无法维持。因此,各国法律都规定:一般投资人是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亲自交易的,而必须由经纪人作交易代理。显而易见,没有证券经纪人,证券交易就很难顺利和高效进行,从而也就形不成高效率的证券市场。


4、证券经纪人的类型:
       
1)佣金经纪人:是指接受客户委托,在证券交易所内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并按固定比率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2)两元经纪人:是指专门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经纪人,因而又称交易厅经纪人或居间经纪人
3)专家经纪人:是指佣金经纪人的经纪人,就如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一样. 专家经纪人是证券交易所内的重要人物,他只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而进行业务活动,并不直接与客户打交道。
4)证券自营商:这类经纪人既为顾客买卖证券,也为自己买卖证券,自担风险,赚取买卖之间的差价。
5)零股经纪人:指专门经营不满一个交易单位的零股交易的经纪人。股票交易通常以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不足100 股即为零股。


5、证券承销人:
   
  证券承销人又称证券承销商,是指以包销或代销方式帮助发行人发行证券的商号或机构。从本质上说,证券承销人是一种居问推销的机构。
  证券承销人是证券发行市场的重要一环,没有熟练、稳健的承销人,也就不会有健全的发行市场。证券发行主体通过证券承销人出售新发行的证券,通过承销(又称应募)的过程,证券才真正进入流通市场,所以,没有证券承销人,同样不会有证券交易,证券承销人是证券发行市场同流通市场的联结器。
  在欧美各国,证券投资人多为投资银行,在另一些国家,证券承销人的角色则要由证券公司或商人银行来扮演。它们既可以单独承销,也可以联合承销,甚至组成银团包销,至于到底由谁承销,是采取代销方式还是包销方式,则要视承销风险的大小及承销人的资金实力而定。


6、外汇经纪人:
    外汇经纪人又称外汇市场经纪人,是指在外汇市场上为了促成外汇买卖双方的外汇交易成交的中介人。 外汇经纪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如外汇经纪行或外汇经纪人公司。前者的资力不如后者,通常只专注于某些外汇的交易,因而被称为跑街经纪人。后者由于资力相对雄厚,具有专业化经营的特点,因而在外汇买卖业务不断国际化的背景下,业务迅速发展,几乎遍布世界各个金融中心。


7、证券经纪人、证券承销人和证券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经纪人、证券承销人和证券商都是不可缺少的参加者,但相互之间有明显区别。证券承销人同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的区别主要是活动领域不同:证券承销人主要活动在初级市场;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则涉足次级市场,经营已经发行过的旧证券。
  证券经纪人同证券商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经纪人并不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从事买卖,或者说主要目的不是为自己买卖,而是充当较为纯粹的媒介,把买卖双方拉在一起,从中收取佣金;证券商则不然,它虽然有时也从事一些承销人和经纪人的业务,但重要的是,还在证券交易中占有一席之地,即为自己的利益买卖证券。
  在一些国家,管理者对这三者的身份有严格规定,但在更多的国家,一些机构可以同时以这三种人的身份经营,美国著名的梅里尔·林奇公司就是一身三任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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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第四章            金融市场媒体——中介人

一、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作为金融市场的另一构成要素,即金融市场媒体。金融市场媒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自然人为载体的媒体,即作为金融市场的媒介的各种经纪人或交易商;另一类则是以法人或会员组织为载体的媒体,即作为金融市场媒介的各种中介组织。本章主要阐述第一类媒体的构成、扮演的角色、主要的活动领域和方式等。

第一节    货币经纪人

通过本节的学习,主要了解何谓货币经纪人;货币经纪人产生的条件;货币经纪人主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样的作用;货币经纪人的主要活动领域和方式是什么;货币经纪人的获利途径和方式是什么。

第二节    证券经纪人

通过本节的学习,主要了解何谓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产生的条件;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市场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样的作用;证券经纪人的主要类型有哪些;证券经纪人的主要活动领域和方式是什么;证券经纪人通过什么途径获利。

第三节    证券承销人

通过本节的学习,主要了解何谓证券承销人;证券承销人产生的条件;证券承销人在证券市场上主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证券承销人的主要活动领域和方式是什么;以及证券承销人是如何获利的。

第四节    外汇经纪人

通过本节的学习,主要了解何谓外汇经纪人;为什么需要有外汇经纪人;外汇经纪人在外汇市场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外汇经纪人的主要活动领域和活动方式是什么。

二、主要问题辅导:

1、经纪人的种类

(1)货币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

(3)证券承销人。

(4)外汇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的类型及其同客户之间的关系

(1)佣金经纪人。

(2)两元经纪人。

(3)专家经纪人。

(4)证券自营商。

(5)零股经纪人。

在证券交易中,经纪人同客户之间形成如下关系:

(1)委托代理关系。

(2)债权债务关系。

(3)信任关系。

(4)买卖关系。

 

第五章 金融市场媒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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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章集中研究金融市场上的另一种媒体,即组织和机构媒体。学习本章,要求了解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证券交易所、商人银行等媒体的性质和业务,掌握他们的职能和作用,为充分认识和发挥这些媒体的职能作用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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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的问题
一、证券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作为盈利性的法人企业,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加者和中介机构。 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职能作用:
  1、充当证券市场中介人;
  2、充当证券市场重要的投资人;
  3、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
二、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证券公司的业务内容十分广泛,其主要业务可分为以下四类:
1. 承销业务。
  承销业务又称代理证券发行业务,即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发行人的有价证券。至于承销是采取报销方式还是代销方式,或者介于两者之间,需根据承销证券风险、责任、收益、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而定。
2. 代理买卖业务。
  代理买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客户代理人,或受客户的委托,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这是证券公司最重要的日常业务之一。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通常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二是通过证券公司自身的柜台完成交易;
3. 自营买卖业务。
  即为了谋求利润,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而给自己买卖证券并自担风险的业务。自营买卖业务由于是一种投资活动,因而必须对收益、风险及流动性作通盘考虑,从中作出最佳选择。
4.投资咨询业务。
  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充当客户的投资顾问,并向客户提供各种证券交易的情况、市场信息,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服务,对客户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


三、 证券交易所的性质与职能:
   
  证券交易所是专门的、有组织的证券市场,是证券买卖集中交易的场所。证券交易所只为证券买卖提供交易的场所,本身并不参加证券买卖,也不决定买卖的价格,证券买卖双方在交易所内公开竞争,通过出价与还价的程序来决定证券的成交价格。由此可见,证券交易所是一个有组织有效率的市场。
  证券交易所具有如下社会职能:
1、创造了一个具有连续性和集中性的证券交易市场。
2、形成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
3、保证充分的信息披露,便利投资与筹资。
4、客观反映经济状况,引导资金投向。


四、证券交易所的两种组织形式:会员制和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出资共同组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交易所会员必须是出资的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也只有会员才能参加证券交易,交易所有会员共同经营、共同分担费用。会员同交易所之间是自治自律的关系而非合同关系,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并有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交易所的决策管理机构。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因法律地位的不同又可分为法人型和非法人型。所谓法人型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其会员以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为限。非法人性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则为自愿结合的非法人团体,公司章程对会员的入会、惩戒、开除等条款都有详细规定,并被视为会员间的契约而必须遵守,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一般也有组织赋予。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采取股份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这种交易所的股东不参加证券交易,只是出资建立,为证券商和证券经纪人提供交易的场地、设施及服务,以保障交易的公正性。进行交易的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都与交易所签订合同,购买席位,缴纳营业保证金。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是按证券买卖成交额收取佣金。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章程还应明确规定参与公司组织作为股东的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名额、资格和公司存续期限。


五、投资银行的性质与业务:
   
  投资银行起源于美国,是指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最初只专门从事政府债券的买卖,后来才经营股票。美国1933年银行法实施以后,投资银行开始独立经营证券业务,由此而成为证券业的主体。  
  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代理发行、代购代销有价证券,从中赚取买卖差价和手续费。代客买卖证券虽是投资银行业务的主流,却也可以作为自营上自行买卖证券,即可以作为经纪人赚取佣金,也可以为自己买卖而追寻差价收益,只不过要遵守市场的规则--先人后己而已。


六、商人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商人银行是指专门经营代理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也是金融市场重要的交易媒体。商人银行最传统的业务是承兑票据,有时也从事一些商业银行业务,如接受存款和提供贷款。
  商人银行最基本的职能是:
1. 赋予票据以流通性,充当票据市场的支付中介人。
2. 充当资本市场的发行代理人。
3. 充当外汇市场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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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