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各类专业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件信息
文件来源 免费考研网 
文件作者 免费考研网 
更新时间 2005-9-9 9:16:11 
添加编辑  

辅助信息
打印功能 打印本文
背景颜色 杏黄 秋褐 胭红 芥绿 天蓝 雪青 炭灰 奶白
字体大小 特大号字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仅提供预览形式,不提供纸张形式,若涉及到版权的文章,请购买正版,毕竟在电脑上看也不舒服啊,呵呵,这是viewsnake个人网站,纯粹交流学习资料的地方。无商业行为。
选择更多免费考研资料:
阅读正文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各类专业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办学实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研究生教育已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项目博士后点。全校共有博士生导师64人,硕士生导师300多人,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4000余人。
    二、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的类别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高校教师硕士四种类别。其中高校教师硕士包含经济学、管理学、法学24个学科专业。
三、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J.M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截止2004年7月31日)的政法系统人员、人大系统干部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工商管理硕士(MB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3.会计硕士(MPAcc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截止04年7月31日)。
4.高校教师硕士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四、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现场摄像三部分。
1.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网上(http://www.cdgdc.edu.cn)下载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在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后,携带资格审查表(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要求学士学位的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等材料,于2004年7月28-31日来我校首义校区进行资格审查(外省考试考生可提前函审)。
2.网上报名  2004年7月10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将在网上统一公布各省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及网址,请注意查询该中心的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我校同意在外省考试的考生请在考试所在省份网上报名,在我校资格审查,凭我校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在考试所在省份统一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报名及摄像)
3.现场报名及摄像  时间:2004年7月28日-7月31日,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汇楼2楼(MBA中心)。现场摄像时请提供网报编号。
    五、入学考试及录取
1.法律硕士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实行全国联考。我校法律硕士为自定指标、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
2.工商管理硕士  
考试科目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数学、写作、逻辑)、政治理论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联考时间为04年10月23日。招生指标由我校自定,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并在考察考生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额。
3.会计硕士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语文40%、逻辑30%、数学30%)和财务会计。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3科实行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04年10月23日和24日。我单位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4.高校教师硕士
考试科目共3门:专业综合(含专业基础、专业课)、外国语和政治理论。其中外国语参加全国联考,有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种;专业综合和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评卷,全部科目(含外语)由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考试的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
    六、学制、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2005年春季入学。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学制2—3年,高校教师硕士学制2年,全部委托培养,进校不离岗,课程学习基本上在业余时间进行。学分和培养方案根据教育部要求,由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后实施,教学活动在校内或校外教学点进行,由我校派教师授课。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分别授予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学位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高校教师各专业(方向)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分别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位类型
招生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吕  品
027-87516072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
田雪萍
027-88047866
会计硕士
MPAcc教育中心
徐青、李海炜
027-88075700
高校教师硕士
研究生部
徐警武
027-88044544
 
 附件:        高校教师硕士各专业(方向)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
招生专业(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研究生部
统筹协调及
入学考试、录取工作
徐警武
027-88044544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政府经济管理)、世界经济、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向克强
027-88045649
会计学院
会计学
徐青
027-88075700
88075713(传真)
金融学院
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
金融工程、房地产经济学
颜嘉川
027-88045574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
范敏
罗先锋
027-88043976
88045561(传真)
财税学院
财政学(含税收)
杨柳
027-88045682
公共学院
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王智
027-88046295
信息学院
统计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企业管理(信息管理方向)
沈彤
027-88045625
法学院
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范敏
027-87516095
 
 

相关阅读内容

<<<返回上一页 <<<返回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考研咨讯>在职硕士>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