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命题原则和相关要求



文件信息
文件来源 网络资源 
文件作者  
更新时间 2005-7-24 14:09:25 
添加编辑 viewsnake 

辅助信息
打印功能 打印本文
背景颜色 杏黄 秋褐 胭红 芥绿 天蓝 雪青 炭灰 奶白
字体大小 特大号字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仅提供预览形式,不提供纸张形式,若涉及到版权的文章,请购买正版,毕竟在电脑上看也不舒服啊,呵呵,这是viewsnake个人网站,纯粹交流学习资料的地方。无商业行为。
选择更多免费考研资料:
阅读正文内容
1.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考试科目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按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类别和语种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考试时必须应试第二外国语。三门业务课考试一般规定为三个单元时间,考试内容覆盖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五门或五门以上。

  2.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命题原则是什么?

  (1)硕士生入学考试应能初步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及范围由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制订并公布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一般应当根据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或本校自定的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并应能反映本学科、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试题一般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4)试题的难易程度应适当,一般使本学科、本专业本科毕业的优秀考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3.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命题的组织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1)统考初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工学各专业及经济学中部分专业的数学,医学综合和中医综合考试由国家教委组织统一命题。具体组织工作由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编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学考试大纲》规定了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这些考试大纲每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非全国统一命题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可能条件下,也可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命题,或招生单位之间联合命题。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第二外国语初试科目的试题,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本专业对第二外国语的要求命题,也可选用统考试题。

  (4)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各科试题由招生单位组织。

  4.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有哪些具体要求?

  (1)统考初试的考试科目采用笔试的形式;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采用笔试形式,其他科目可采用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2)为了便于选拔优秀考生入学,在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用以测试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占的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20%。单独考试的试题根据考生的特点,一般适当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

  (3)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试题要尽量取得一致。

  (4)每科试题均应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标准。

  (5)每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可多于三小时),试题的数量一般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富裕时间。

  (6)试题可以有选做题,但不宜过多,选做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大体相当。

  (7)考生答题时所需要的原始数据和材料,一般在试题中提供。



<<<返回上一页 <<<返回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考研咨讯>考研指南>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