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水工结构工程
二、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3、原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调剂程序
1、填写调剂信息表。点击扬州大学研究生处公告栏下载表格。
2、表格报我院。根据调剂专业情况,将调剂信息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寄送到我学院。
3、发调剂复试通知。符合调剂原则的考生,经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或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4、发考生档案调函。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扬州大学研究生招办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档函。调剂考生参加我院复试时,应事先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剂志愿申请。校研究生招办将以考生报考档案(成绩单、初试试卷)到达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33号,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225009)
联系人:吕老师
TEL: 0514-7978612
FAX: 0514-7978606
E-MAIL: shljx@yzu.edu.cn。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