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租定义为由于不同体制、权力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寻租就是人们在某种制度环境下的行为,使个体价值最大化的努力产生的不是社会剩余而是社会浪费。政治权力先进行了财富或其他实际利益的转移,但只有具有某种资格或身份的人才能分享转移后的财富,这样具备这种身份或资格的人较之其他人就享有一块额外收益。获取这种身份和资格的努力就是寻租,无论获取活动是否合乎形式公平的规则。
现今考研热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中,包含着考生努力寻租的因素,当今的名校学生和研究生身份本身包含着巨大的租。这块租的形成,首要而持久的原因是因为国家权力有意和无意的介入,使得考试成功者能够获得巨大的特权和优惠。这些特权和优惠可以包括毕业后成为国有单位人员的工作机会;拥有大城市特别是京、深、沪的城市户口等;对大学而言就是国家的重点扶持和垄断地位的保证。既然有这样一块巨大租的存在,那么考生必然就要花费努力去寻租;既然录取由分数来决定,那么考生投资大量时间精力去研究获取高分的技巧,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又如现在国家为了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而以巨大财力和其它方面的优惠措施重点扶植的几所大学,就将进一步增加其内部成员身份的租值,那么进入这些大学也就成为更值得投资的事情。当然,尽管我们认为这些投资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尽管专门为提高考试技巧而出现的教育产业从一个普通人的常识看来是荒唐的事,然而这些社会现象的出现,却不取决于个人的意志,它是特定制度结构所造成的。如果制度的激励因素不改变,这些现象就总是会存在的。
既然这块租是存在的,那么租值就要分散到考生的努力行动中、拥有或部分拥有录取权的人们的收益中、考研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中。对考生来说,为了争取到特权会花费大量的努力,如果他的被录取取决于考试分数,那么他们当然就会努力学习不论多么无用但可以获取高分的课程。对那些拥有或部分拥有录取权的人们来说,研究生身份本身因国家所设立的租的存在,他们必定要从中抽租,这就是研究生录取中腐败现象的根源所在。对特权的竞争具有零和博弈的性质,赢家通吃,因此我们就会理解其中的失败者会因几分之差而感叹命运的不公;会因别人走了后门而感叹社会的不公。
既然这块租的存在使得有录取权力者必定想方设法抽租,那么为了保持考试的形式公正就必定要设置一些防范措施,而这些刻意的防范措施实际上使得整个选择规则产生了确定性和适当性的矛盾,从而使得考试规则往往变成了荒谬的公正规则。众所周知,因为评价一个人成长潜力这件事的复杂性使得评价需要建立在尽可能广泛的信息基础之上,所以在人才发现的过程中多少总要加入专家们的主观判断。我们除了检查这些判断得以进行的制度性条件和程序之外,并不可能发现有所谓客观的标准来代替专家们的主观判断。在研究生一级的录取当中,除了考察学生必备的基本能力和要求(如外语)之外,导师们倒是感到通过和学生们谈话,自己所信任人士的推荐,阅读学生撰写的自述和论文,更能了解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学术发展潜力,所以必定要求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分数线上有一定的主观自由裁定。然而由于制度所赋予的研究生身份租的存在,使得录取规则的形式公正性和适当性的矛盾越发突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