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区工作两年 考研可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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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4-7 2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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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昨天联合召开2005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新闻发布会,宣布该计划全面启动。记者了解到,相比去年,此次的优待政策更加优惠,包括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本省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今年我省将从福建生源或在闽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优秀大专毕业生中招募300名志愿者,到龙岩、南平、宁德、三明开展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详见本报3月30日1版《今年将招300大学生服务山区》)。

    福建省在政策支持方面给予志愿者更多优惠,具体体现在四方面:档案寄存方面,今年明确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大学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报到证;享受补贴方面,志愿者的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考研和考公务员加分方面,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行明确细化,规定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本省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服务期满报考志愿服务县(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就业方面,增加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核优秀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工作的,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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