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研究生可特殊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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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哈尔滨日报 
文件作者 哈尔滨日报 
更新时间 2005-2-25 15: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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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教育厅出台《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全面培养为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计划》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在我省建立了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基地一般建设在“六大”产业群体中的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省教育厅从今年起还将设立“省级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每年100万元,今后将逐年增加。

  据了解,为严把质量关,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可实行淘汰制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可实行个性化培养和管理,不受培养方案的限制。

  我省还出台《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后破除导师终身制,对连续3年没有科研项目的导师停止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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