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启航内部讲义毛泽东思想概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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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启航 
文件作者 启航 
更新时间 2005-10-23 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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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原则
与经验总结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思想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与主要矛盾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性质的社会,相当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所讲的过渡时期,它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的中介与桥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的因素。但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处于领导地位,是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后胜利。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中国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转变,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由于推翻了长期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肃清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但是,这只是中国革命的一方面的结果,不是它的全部结果。它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 
经济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作用,但它所占的比重不大。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因素。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属于资本主义因素。
在政治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但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也是人民民主政权的参加者。
在文化上,新民主主义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马克思主义居于指导思想地位这是新民主主义文化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但由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存在是合法的,因而反映这种经济基础的思想也必然存在并具有合法性。当然腐朽反动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应该批判的。
由于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过程中的逐步积累和增长,中国必然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2.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自建党之日起就早已明确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然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发展要经历特殊的阶段。毛泽东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先后写下了《新民主主义论》等重要著作,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这一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首先进入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毛泽东指出:没有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解放与发展,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因素很快超过资本主义因素。这就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结果,既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又不会长时间地停留在新民主主义时期,而会较快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新民主主义过程中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与政治条件的积累和增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内在驱动力,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历史必然性。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从全国范围来讲,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反动派残余之间的矛盾。中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任务,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1952年底土地改革完成,地主阶级己被消灭,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党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二、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  
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逐步积累和增长,是实现两个革命转变的重要历史条件。到1952年,新中国完成了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恢复了国民经济,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一)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
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之际,中国的近代工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逐步确立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其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起决定作用的国营经济,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强有力的经济基础。此外,获得土地的个体农民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的愿望,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开始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这些都是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经济条件。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保证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政治条件或政治保证。
(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的国际因素
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勃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及其对中国建设的支援,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的国际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基本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冷战”局面开始出现,两大阵营尖锐对峙,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敌视中国的政策;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则支持和援助中国的革命和建设,这也促使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考虑尽快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第二节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
1953年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根据列宁过渡时期的理论,借鉴苏联的经验,在认真总结新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制度的愿望。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
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或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是当年各种历史因素合力的结果,是时代使然。
首先,通过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这是中国共产党造就确定的目标。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以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资本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其次,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后,新中国已经有了相当强大、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它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相对于其他经济成份表现出巨大优越性。
再次,随着新中国快速工业化(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实现)目标的确立和优先发展重工业道路的选择。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以及城市私营企业低下的生产效益,已经难以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同时,由于底子薄、资金短缺的特点,国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势必在资金、原料、市场等方面发生矛盾。为了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调配使用,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运用行政手段来实现统一领导的计划管理,而这必然要采取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手段。
最后,从国际环境看,当时国际上东西方冷战正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新中国实行孤立、封锁、遏制和侵略政策。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和战后为独立而战的民族国家同情中国,只有苏联能援助中国。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事实上也别无选择。此外,在两大制度对比方面,50年代初期资本主义国家仍然不景气,社会主义却生机勃勃,从一个国家到一个阵营,显示出对资本主义的巨大优越性。这也是推动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以早日进入社会主义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主义改造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显著特点是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这两方面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即,使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建立人与人之间更加平等的关系,改变财富为个人所有或少数人占有的状况。
也只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变经济基础,才能健全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即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巩固工农联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要财富的拥有者,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当家作主。
当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终目的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工业化开辟道路。当时的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工业化的要求之间确实存在某些矛盾。从主观上说,中共中央决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推进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也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总结
    
一、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
(一)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
 1.充分发挥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及时地引导他们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逐步地把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并且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发展道路。
2.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
3.采取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步骤和形式,即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三步走方针,引导农民逐步摆脱私有制走上公有制的道路。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通过合作化的途径,把个体手工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根据手工业生产的特点,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改造步骤和形式是,从供销合作小组到供销合作社再到生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
(一)主要经验
1.严格区别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对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实行和平赎买政策,实现了以和平方式完成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向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转变。
2.成功地创造了从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到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3.注意把对企业的改造同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结合起来,实现了团结资本家,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并把资本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奇迹。
(二)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中国革命胜利后,毛泽东主张对资产阶级的两个不同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即对官僚买办资本实行没收,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资本,根据马克思和列宁的设想实行和平赎买。新中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就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创造性地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进行改造的方式,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学说。这是国际共运史上的一个创举,也是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
在中国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的基本依据在于:
第一,中国共产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
第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但在民主革命时期有两面性,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仍然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承认《共同纲领》,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由此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变革,其意义是深远的。
1.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使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产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2.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大大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为以后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
3.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剥削者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斗争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推翻了“三座大山”,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20世纪中国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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