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启航内部讲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三)



文件信息
文件来源 启航学校 
文件作者 启航学校 
更新时间 2005-10-22 18:25:37 
添加编辑 viewsnake 

辅助信息
打印功能 打印本文
背景颜色 杏黄 秋褐 胭红 芥绿 天蓝 雪青 炭灰 奶白
字体大小 特大号字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仅提供预览形式,不提供纸张形式,若涉及到版权的文章,请购买正版,毕竟在电脑上看也不舒服啊,呵呵,这是viewsnake个人网站,纯粹交流学习资料的地方。无商业行为。
搜索更多免费考研资料:
阅读正文内容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本章复习重点:
一、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现象和本质、必然和偶然的联系;
二、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三、对立统一规律,特别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的特点。任何事物都是在一定联系中存在和发展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等特点。
(2)联系与系统。联系的观点与系统的观点是一致的。系统是相互联系的诸要素按照一定的秩序、一定的方式或比例组合成的有机整体。现代系统论进一步证明了联系的普遍性,揭示了系统和要素、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内容。
(3)普遍联系观点的方法论意义。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从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中去把握事物,用联系的观点全面地观察和处理问题。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把事物、现象和过程都看作彼此立、彼此隔绝的。
(4)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整体观
把天、地、人视为一个整体的系统思想。“物无孤立之理”。“万物一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多”由“一”演化而来,“一”与“多”是内在统一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2、  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
(1)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比运动、变化更为深刻的范畴。发展是指事物的上升、前进的运动或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内容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反映了事物新陈代谢的规律。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这是由新旧事物各自的特点和事物自身发展的逻辑所决定的。新事物在旧事物基础上产生,并抛弃旧事物中消极、腐朽和不合理的因素,继承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并形成了旧事物所不具有的新内容和强大的生命力。坚持发展的观点,就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2)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
 过程是指事物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的;任何事物总是暂时存在的,自生自灭的。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存在。无数有限的具体过程构成无限的永恒发展的世界。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在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唯物辩证法过程论充分体现了革命的批判的精神。它要求我们要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问题,要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全过程,坚持用变革的发展观来指导实践。
 
典型试题分析
一、多项选择题:
1、唯物辩证法就其本质来说是批判的、革命的,因为它
A.认为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
B.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从其暂时性方面去理解
C.认为事物的发展只有间断性,没有连续性
D.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E.认为凡是现存的都是合理的
 
3、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1)规律及其特点。
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重复性等特点。规律是客观的,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废除规律,而只能发现、把握和利用规律。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不同于现象,现象是易变的,而规律则具有稳定性,可以被人们的思维所把握。规律的重复性表现在,一旦具备一定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规律与本质、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2)现象和本质。
现象与本质是反映事物的外部联系和内在联系的一对范畴。本质决定现象,并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包括假象都是对本质的一定的表现。这一原理对于科学认识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3)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趋势和联系。二者的性质、作用不同。必然性和偶然性不可分离,没有纯粹的必然性和纯粹的偶然性。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也离不开必然性,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要重视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4)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前后相继、引起和被引起的现象之间关系的范畴。原因是引起某一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因果联系具有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特点。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二者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因果,相互转化。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因果联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其一, 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的内在依据。要识别和反对非决定论、宿命论、神学目的论等错误观点。其二, 它为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是人们进行科学认识、科学预测的基础。把握因果关系,有助于人们掌握规律,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有助于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提高科学认识水平和实际工作水平。
 (5)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现实的事物与可能的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和转化过程。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性。可能性是现实事物所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要分析可能性的各种复杂情况。要区分可能与不可能、现实的可能与抽象(非现实)的可能、好的可能与坏的可能等情况。
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的内容不同,彼此有确定的界限。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二者相互联系, 可能性存在于现实性中,是未展开、未实现的现实性;现实性是已经实现的可能性。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会互相转化。在社会现实中,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
这一原理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关系及其复杂性,要重视并积极创造使好的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条件,尽量避免不利的可能性向现实转化。
 
典型命题分析:“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
 
二、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它决定于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速度、程度以及构成事物的各部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规定性。它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范围。度体现了质和量的统一。根据上述原理,我们在认识和分析事物时,要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既要区分不同事物,又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适度的原则,凡事都要把握好度。(“过犹不及”)。
 
2、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任何事物的运动都存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的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的变化,它是在度的范围内的不显著的、渐进的过程。质变则是事物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态的突变或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为质变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这一原理对于指导我们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远大的目标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有雄心壮志,敢于破旧立新,反对因循守旧;另一方面,又必须脚踏实地,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反对急于求成,急躁冒进。
 
3、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是指维持事物存在的方面。否定是指破坏事物存在或促使事物灭亡的方面。二者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4、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辩证的否定来实现的。当否定一方克服或战胜肯定一方,促使事物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就完成了一次否定。辩证的否定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是事物自身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而不是外力强加的。其次,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一方面,否定就是新事物克服旧事物,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另一方面,在否定过程中,新事物保留和继承了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既继承又变革的关系。与辩证的否定观相反,形而上学的否定观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对立起来,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并且认为否定是外力推动的结果。
辩证的否定观要求我们坚持用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和对待社会中的事物和现象。在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上,应持批判地继承或吸收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待传统文化,既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又要反对厚古薄今或复古主义;对待外来文化,既要反对盲目排外、简单拒斥,又要避免食洋不化、“全盘西化”。
 
5、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前进性或上升性是事物发展不可逆转的基本方向和趋势。事物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而形成一个发展周期。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否定都对旧事物的扬弃,必然会不断完善,不断前进。事物前进、上升的途径不是直线型的,而是迂回曲折的。这种曲折性不仅表现在事物发展的高级阶段向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的“回复”,而且也表现在前进过程中的曲折和暂时的倒退。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遭到旧事物的抵抗,而且新事物自身也必然带有不完善之处,这就难免不出现曲折。特别是在社会领域,由于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在社会前进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的、局部的倒退或复辟,是不足为怪的。列宁说:“设想世界历史设会一帆风顺、按部就班地向前发展,不会有时出现大幅度的跃退,那是不辩证的,不科学的,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曲折前进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有从发展趋势的前进性和发展道路的曲折性的辩证统一观点出发,才能科学地说明事物的发展过程。如果把前进性和曲折性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循环论或直线论。这一原理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三、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动力,是贯穿唯物辩证法科学理论体系的主线。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和分析事物的根本方法。是否承认这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根本对立的焦点。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二者相互联结。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
 
3、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分别起重要作用。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事物的发展既离不开矛盾的同一性,也离不开矛盾的斗争性。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任何事物都必须在对立双方统一体中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依赖、相互利用中发展。第二,同一性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矛盾转化的方向,即一事物只能转化为与它有内在联系的另一事物。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也起重要作用。它促使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为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创造条件。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发展达到极限时,只有通过矛盾斗争才能突破这个事物的极限,从而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的统一体产生,完成旧质向新质的飞跃。
推动事物发展的既有事物的内部矛盾,又有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事物的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对事物的发展有重大影响,有时会影响事物的性质和发展状态。事物在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存在和发展。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必须通过个别而存在。个性比共性丰富,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而没有包括个别事物的全部内容和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二者会相互转化。
 掌握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理解矛盾及其规律诸问题的钥匙。它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规律,即认识是由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和解决矛盾的方法论。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一般号召和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5、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坚持“两点论”,就是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不仅要看到任何事物都包含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关系或方面,又要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矛盾双方的各种关系和复杂情况。要反对“一点论”的片面观点。
同时,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重点论”。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及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从一定的矛盾体系来看,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从每一个矛盾的双方来看,又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双方会发生相互转化、易位。
坚持“重点论”,就是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中心环节,分清主次先后、轻重缓急,同时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不能忽视非主要矛盾和矛盾非主要方面对事物发展的影响。要反对形而上学的“均衡论”。
“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了重点论。重点论是以两点论为前提的。
 
6、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丰富的矛盾思想,如:“阴阳”变易的发展观,“一物两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等关于矛盾的思想。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和社会稳定等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试题分析
分析题   
一些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凡物必有合……有合各有阴阳”。“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
简析上述论点包含的辩证法思想,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方面的基本原理及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思考题:
1、    简述普遍联系的观点及其方法论意义。
2、    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3、    如何理解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意义?
4、    如何理解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5、    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意义。
6、    简述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返回上一页 <<<返回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考研政治>政治指导>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