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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 门类(专业)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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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02 ) |
60 |
60 |
90 |
9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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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已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10分。具有复试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时,请携带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2、中山大学对口扶持的院校(吉首大学、延边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延安大学)的原单位委托培养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10分.
三、复试时间及有关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单已于3月15日发出。
2、复试通知将于3月25日由各复试院系发出,复试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定于4月2日至5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复试通知或与复试院系联系。复试专业课科目(笔试)可在我校200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查阅。其它复试事宜请直接与相关复试院系联系。
3、考生复试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复试通知书;②准考证;③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④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⑤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⑥《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⑦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历届生的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⑧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生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 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