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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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9-10 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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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
-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4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360余名,硕士生导师800余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4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教育经济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公共经济、公共政策与发展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二、             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             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先取得省级管理部门的同意。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亲自填写一份《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二吋免冠近期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的复印件。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6月21日至7月16 日(双休日除外)。
交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北师大主楼A区211A室)。
京外考生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的复印件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4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底的现场报名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到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400元)、确认报名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
在北京市报考的考生一律于7月中下旬的网报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pgs.ruc.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7月底现场报名时,再到中国人民大学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             考试科目
英语(含听力测试)、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政治理论,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             联考时间
2004年10月23日、24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             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录取限额的2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05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培养费总计3万元。
六、复习教材
我校今年不举办MPA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参加当地举办的MPA考前辅导班。复习教材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04年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以及政治理论教材。
欲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定价25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定价30元)和英语听力录音带(一套四盘,定价28元)者可到北京师范大学收发室购买,也可邮购。邮购一册另加邮费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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